关于第一二张图的事件性质概况
假瓜,或者说 没有提前说明是假瓜的扒一扒,说得明白一点就是公然消费大众,欺骗大众,所以首先 被骂纯属自找。
以下内容从图3开始
1.博取回复≠你骂我
这个观点就很有意思了,你发正规讨论帖博取回复,那谁骂你是谁的问题,你欺骗大众还不能让别人骂你了?这是什么逻辑?做错了不能说?骗人有理? 骗人被指责不是理所当然的?你的行为是正常博取回复的行为吗?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骗我 我说你,是不是理所当然?那请问 加害者(骗人的人)哪来的资格去骂受害者(被骗的人)呢?
2.谁先骂人谁的错?
不好意思,事情的起因是欺骗,从头开始就是施骗者的个人问题,也是施骗者自己挑起的开端,吃瓜群众顶多算是防卫过当。
3,是否有权打扰到施骗者的朋友,以及发现了事情是否有权说出来
抱歉,你这个瓜一开始就说明了范围,一开始这个骗局就已经把你跟你的朋友画在了圈内,所以何谈无权打扰?另外,谁打扰到了?是追着你的某个朋友直接骂了还是怎么样了?正常的查看还有错误了?
至于是否有权说出来,1.没侵犯到你朋友的隐私权 2.是否选择说出是我个人的人身权,我说与不说是我个人的事,在合法的情况下他人无权关涉。
个人吐槽:我能看还不能说了?什么逻辑?你要是不乐意让别人评价自己设置禁止回复啊,贴吧本来就是自由交流的平台,你在自由交流的平台不让人说话?你怎么不跑图书馆吃面去呢?
4.关于道德套路
你提醒别人不要中套是好事,但是你发帖公然骗人就是道德问题了,你自己一边骗人,一边说自己是公序良俗?你让别人不要中套是道德行为,但是如果建立在 你骗人的基础上,那不好意思 你这就是道德套路,你用道德的名义来转移自己欺骗的真相,你这还不是套路?
5.是否可以光明正大的扒
不好意思,我干嘛要偷偷扒?这是个见不得人的事?还是说 我想找寻真相是错误的?
至于有没有权利扒朋友,瓜主开始就说了,是贴吧认识的,五月份交的朋友,你在给我们这个骗局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身边的人放进去了,所以何谈我们没权利去扒?
我换个说法,善意第三人无罪制度。
让我们看看善意第三人的基本理论的第2-4条
(2)权利外形说。占有人应推定其为法律上的所有者,故受让人有信赖之基础。
(3)法律赋权说。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赋予占有人处分他人所有权的权能。
(4)占有效力说。善意取得系由于受让人受让占有后,占有之效力使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法律上承认占有公信力的逻辑结果,即赞成权利外形说。
当事人 A(瓜主)跟B(渣女)是当事人双方,吃瓜群众C属于善意第三人,A跟C讲自己和B的故事,因为A跟B的权利外形(也就是明面上的友谊互动),所以让第三方C相信A跟B有故事,那么 既然是个扒人帖,那么C就有权从A这里取的扒人的权利,虽然B属于不知情者,但是 善意第三人基于权利外形获得的权利依旧有效。
当然 事后B无故造成的损失有权向A追偿。
所以,不好意思,吃瓜群主有权扒瓜主的朋友。
假瓜,或者说 没有提前说明是假瓜的扒一扒,说得明白一点就是公然消费大众,欺骗大众,所以首先 被骂纯属自找。
以下内容从图3开始
1.博取回复≠你骂我
这个观点就很有意思了,你发正规讨论帖博取回复,那谁骂你是谁的问题,你欺骗大众还不能让别人骂你了?这是什么逻辑?做错了不能说?骗人有理? 骗人被指责不是理所当然的?你的行为是正常博取回复的行为吗?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骗我 我说你,是不是理所当然?那请问 加害者(骗人的人)哪来的资格去骂受害者(被骗的人)呢?
2.谁先骂人谁的错?
不好意思,事情的起因是欺骗,从头开始就是施骗者的个人问题,也是施骗者自己挑起的开端,吃瓜群众顶多算是防卫过当。
3,是否有权打扰到施骗者的朋友,以及发现了事情是否有权说出来
抱歉,你这个瓜一开始就说明了范围,一开始这个骗局就已经把你跟你的朋友画在了圈内,所以何谈无权打扰?另外,谁打扰到了?是追着你的某个朋友直接骂了还是怎么样了?正常的查看还有错误了?
至于是否有权说出来,1.没侵犯到你朋友的隐私权 2.是否选择说出是我个人的人身权,我说与不说是我个人的事,在合法的情况下他人无权关涉。
个人吐槽:我能看还不能说了?什么逻辑?你要是不乐意让别人评价自己设置禁止回复啊,贴吧本来就是自由交流的平台,你在自由交流的平台不让人说话?你怎么不跑图书馆吃面去呢?
4.关于道德套路
你提醒别人不要中套是好事,但是你发帖公然骗人就是道德问题了,你自己一边骗人,一边说自己是公序良俗?你让别人不要中套是道德行为,但是如果建立在 你骗人的基础上,那不好意思 你这就是道德套路,你用道德的名义来转移自己欺骗的真相,你这还不是套路?
5.是否可以光明正大的扒
不好意思,我干嘛要偷偷扒?这是个见不得人的事?还是说 我想找寻真相是错误的?
至于有没有权利扒朋友,瓜主开始就说了,是贴吧认识的,五月份交的朋友,你在给我们这个骗局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身边的人放进去了,所以何谈我们没权利去扒?
我换个说法,善意第三人无罪制度。
让我们看看善意第三人的基本理论的第2-4条
(2)权利外形说。占有人应推定其为法律上的所有者,故受让人有信赖之基础。
(3)法律赋权说。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赋予占有人处分他人所有权的权能。
(4)占有效力说。善意取得系由于受让人受让占有后,占有之效力使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法律上承认占有公信力的逻辑结果,即赞成权利外形说。
当事人 A(瓜主)跟B(渣女)是当事人双方,吃瓜群众C属于善意第三人,A跟C讲自己和B的故事,因为A跟B的权利外形(也就是明面上的友谊互动),所以让第三方C相信A跟B有故事,那么 既然是个扒人帖,那么C就有权从A这里取的扒人的权利,虽然B属于不知情者,但是 善意第三人基于权利外形获得的权利依旧有效。
当然 事后B无故造成的损失有权向A追偿。
所以,不好意思,吃瓜群主有权扒瓜主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