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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 天桥,贾湾村,书记贾振法,在村里贪赃枉法,欺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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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
郯城县纪委王计良和胜利镇党委书记石启立,失职亵渎、行政不作为,为包庇胜利镇贾湾村村支部书记贾振法违法违纪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控告事实与理由
郯城县胜利镇贾湾村 村支部书记贾振法
一、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百姓,无故打伤村民贾士顶及家属吴清群。
二、 侵占集体土地位于村北方向三亩。
三、私卖集体财产2.8万元,三人私分。
四、侵占村中大汪3亩,用于违法建筑。
五、强拦村绿化工程,从中牟取暴利。
六、 2011年度, 强行集资修路, 偷工减料,建成豆腐渣工程。
七、私卖位于村正北方向集体土地6.5亩、深1米, 所有收入归己所有。
八、 村委政务、财务一人所为,账目收支混乱,不明确公开。
九、以国家危房补贴为名,索要本村村民王玉秀好处费2500元。
十、以计划生育超生二胎为名,勒索本村村民李瑞环现金5000元。
十一、私吞本村70岁以上老人农村合作医疗费。
十二、贾振法儿子未成年私自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十三、利用职权,骗取国家小麦补贴款数万元。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村村民敢怒不敢言,我们多次向镇党委和县纪委反应,由于被控告人行政不作为,违法分子至今逍遥法外。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请求上级领导查明事实真相,及时落实处理此案,铲除腐败,严惩黑恶,为全体村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控告人:全体村民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8-11-18 17: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