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邹平撤县设市历程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随后,国务院决定有序推进撤县设市。
邹平县积极抢抓机遇,于2014年1月申请撤县设市,4月份省政府把邹平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向国务院申报。直到2016年5月,民政部下发了最新的《撤县设市标准及解释》,邹平重新组织材料申报。8月份,县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撤县设市工作。12月份,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了撤县设市请示,市政府及时转呈省政府,省政府于2017年1月5日正式上报国务院。同时,邹平将申报材料送民政部区划地名处审核,并按要求完善相关材料。于2017年7月底,邹平撤县设市各项准备工作结束,待民政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后上报国务院待批。2018年7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后,民政部以民函〔2018〕105号文批复,同意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随后,国务院决定有序推进撤县设市。
邹平县积极抢抓机遇,于2014年1月申请撤县设市,4月份省政府把邹平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向国务院申报。直到2016年5月,民政部下发了最新的《撤县设市标准及解释》,邹平重新组织材料申报。8月份,县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撤县设市工作。12月份,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了撤县设市请示,市政府及时转呈省政府,省政府于2017年1月5日正式上报国务院。同时,邹平将申报材料送民政部区划地名处审核,并按要求完善相关材料。于2017年7月底,邹平撤县设市各项准备工作结束,待民政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后上报国务院待批。2018年7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后,民政部以民函〔2018〕105号文批复,同意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