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无子无弟,生前收了很多义子,但无血缘关系。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规定:“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
这里的“兄终弟及”条文实际含意请仔细阅读:“曰‘必兄终弟及’,则不立后可知。曰‘须立嫡母所生者’,则伦序可知。”
也就是说《皇明祖训》已明文取消了后世绝嗣皇帝的收养立嗣权,不允许搞继嗣。继承大统必须以皇子、宗室生来就已确定的伦常次序所决定,这就是“兄终弟及”之文的立法精神。
武宗崩后,朱厚熜以“兴献王长子”的身份“伦序当立”而继承帝位。换言之,“兴献王长子”就是朱厚熜继位的血缘、伦序之依据,并非是什么天上掉馅饼。
再看武宗遗诏,遗诏云:“朕皇考亲弟兴献王长子厚熜年已长成,贤明仁孝,伦序当立,已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寿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
谓之嗣皇帝位是继武宗皇帝之统,并无为孝宗皇帝之子之说。武宗遗诏一经颁布天下,即为最高法律,岂能任人违背犹如儿戏?
明宪宗生了十四个儿子。长次子早死;孝宗为第三子;兴献王为第四子。
长、次早薨,三子孝宗于是就继承宪宗的皇位。
孝宗传于其子武宗,因武宗崩时无子无弟,造成孝武帝系断裂,那么,是不是应该遵守《皇明祖训》“兄终弟及”条文而将帝位传于宪宗的第四子兴献王?但兴王已薨,其独子朱厚熜当即帝位。
这里的“兄终弟及”条文实际含意请仔细阅读:“曰‘必兄终弟及’,则不立后可知。曰‘须立嫡母所生者’,则伦序可知。”
也就是说《皇明祖训》已明文取消了后世绝嗣皇帝的收养立嗣权,不允许搞继嗣。继承大统必须以皇子、宗室生来就已确定的伦常次序所决定,这就是“兄终弟及”之文的立法精神。
武宗崩后,朱厚熜以“兴献王长子”的身份“伦序当立”而继承帝位。换言之,“兴献王长子”就是朱厚熜继位的血缘、伦序之依据,并非是什么天上掉馅饼。
再看武宗遗诏,遗诏云:“朕皇考亲弟兴献王长子厚熜年已长成,贤明仁孝,伦序当立,已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寿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
谓之嗣皇帝位是继武宗皇帝之统,并无为孝宗皇帝之子之说。武宗遗诏一经颁布天下,即为最高法律,岂能任人违背犹如儿戏?
明宪宗生了十四个儿子。长次子早死;孝宗为第三子;兴献王为第四子。
长、次早薨,三子孝宗于是就继承宪宗的皇位。
孝宗传于其子武宗,因武宗崩时无子无弟,造成孝武帝系断裂,那么,是不是应该遵守《皇明祖训》“兄终弟及”条文而将帝位传于宪宗的第四子兴献王?但兴王已薨,其独子朱厚熜当即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