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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洪武四年至宣德五年(1430),明廷用了五十年的时间,自南而北,由东而西,在辽东部司内计设二十五卫、二自在州、一百二十八个千户所,其中,辽西十一卫、辽南至辽北十三卫、凤凰城一卫,完成了各卫的布局。辽东都司隶左军都督府,共有驻军十九万零三百人。


1楼2018-12-11 21:58回复
    军屯是明代前期辽东农田开发和屯守的主要形式。明政府根据在辽东地区的统治特点,从洪武十五年开始制定屯田:“储支动计数千艘,供费浩繁,冒涉险阻,始制屯田法。”经过10多年的试行,从洪武二十八年开始,辽东、定辽等二十一卫军士屯田自食。洪武初年,以戍卒十分之三屯田,七分戍边。随着东北各地逐渐稳定,屯田的比例逐年增多。一般是“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到正统年间辽东、广宁等五屯卫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田”。


    2楼2018-12-11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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