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悖论都不是单纯为了杠精而杠精,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比如理发师悖论,其实是数学家罗素为了质疑集合而提出了这个悖论,一个集合是由一切不属于自身的集合组成,那么这个集合存不存在?色盲悖论同理,既然提出来,肯定有他存在的意义,全世界都没有解决的悖论岂是三言两语的奇葩方法能解决的?目前一切物理化学生物等等的解决方法,就不要提了,根本就是搞笑。色盲悖论的提出,是为了让人们认识到:语言是传递信息的工具,它虽然是传递信息的桥梁,但是它无法准确的传递认知和感知,换句话说,在目前的科技条件下,我们没有途径也没有方法传递自己的认知和感知。举例,你的朋友被蚊子叮了,他说痒,通过语言,你得知他很痒,你就能联想到你曾经被叮的经历,然后你就能想象他现在的感受,但一样吗?不一定,他的痒可能在你感受起来是痛。同理,我们从一生下来看到这个世界开始,被教会用各种名词和形容词来描述这个世界,但是,你怎么证明你看到的世界和其他人是一模一样的?无法证明。因为每个人的感知和认知不尽相同,但从我们一出世都被冠以相同的名称之后,我们用语言交流起来却没有障碍,可以说这是一种负负得正的结果。比如,我出生看到树的样子是1,你看到的样子是2,1和2可能相同,也可能有差别甚至差别非常小,我们俩各自的家长指着那棵树说,那是树,于是我们俩都知道了那叫树,多年以后我们俩成了朋友,我指着我看到1的样子说那里有棵树,你看到了2的样子,你说对,那里确实有棵树,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怎么知道我们俩看到的树是不是一样?差别在哪里?语言,可以传递信息,但无法传递感知和认知,这就是我对色盲悖论的理解。如果非要解决这个悖论,只有一个方法,就是科技进步到能把一个人看到的世界和感受到的世界复制下来,拷贝到其他人身上,也就是科技能够复制并拷贝一个人的感知和认知,除此之外,一切花里胡哨的方法都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