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政策的推出,很多人都理解为这是税收政策,但其实这并不是税收政策。根据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而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所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是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性。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如果单位按照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安置了残疾人就业则可以合规减免残保金。而税收是必须缴纳没有减免政策。
小微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
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4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用人单位可以免缴残保金。另外根据地区规定超过安置比例的用人单位可以得到一定的资金奖励(这里的奖励资金一般是从当地政府所收缴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这也是残保金的使用方式之一。)
其他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残保金减免政策解读
小微企业减免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残保金当然也是其中一种,这里有两种计算减免方式
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②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
①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
②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
③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
④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企业只要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就可以免缴残保金。
而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所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是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性。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如果单位按照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安置了残疾人就业则可以合规减免残保金。而税收是必须缴纳没有减免政策。
小微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
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4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用人单位可以免缴残保金。另外根据地区规定超过安置比例的用人单位可以得到一定的资金奖励(这里的奖励资金一般是从当地政府所收缴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这也是残保金的使用方式之一。)
其他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残保金减免政策解读
小微企业减免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残保金当然也是其中一种,这里有两种计算减免方式
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②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
①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
②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
③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
④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企业只要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就可以免缴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