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海工学院是我市唯一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院校。建校30多年来,学校扎根连云港办学,坚持特色发展,努力探索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办学之路,为我市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文化建设等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加快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才库、创新源、智囊团作用,支持淮海工学院创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淮海工学院得到较快发展,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师资力量明显增强,学科专业水平显著提高,人才培养规模和层次有效提升,“综合框架、工科主体、海洋特色”的学科专业结构不断巩固,海洋特色和区域特色有效彰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支持淮海工学院加快创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是我市加快推进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对打造“一带一路”强支点、实现连云港“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
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要扎根淮海、面向黄海、服务沿海、辐射陇海,抓牢抓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驱动、内涵发展,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优化学科布局,提高办学水平,在本科专业设置上实现从“数量增长”向“结构优化”转变,在海洋特色学科建设上实现从“合理布局”向“内涵提质”转变,努力建成本科教育一流、优势学科一流、应用研究一流、在海洋经济和区域创新发展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为江苏海洋经济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积极支持淮海工学院“促转型、上水平、创特色、作贡献”。支持学校深化教育改革,实现学科结构、人才结构、办学特色、服务地方发展、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促进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办学形态转型。支持学校加强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重点学科创建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上水平。支持学校走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强化学科优势、充实发展内涵,进一步提升海洋特色。学校要把“服务地方发展、争取更大作为”作为自身发展的目标和宗旨,立足自身优势,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海洋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支持淮海工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高度重视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将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列为我市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加大对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市财政于2019年安排2000万元创建专项经费。创建成功后,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补助,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学科平台建设和校园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积极帮助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完善校园发展布局,着力推进校区资源整合,高水平规划建设新校区,切实优化学校办学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支持建设淮海工学院海洋科考码头,规划部分科考海域;在前三岛区域设立淮海工学院科学调查基地;支持共建连云港海洋科技产业园,作为我市与学校人才引进和科技研发平台。
四、支持淮海工学院提高办学水平
支持淮海工学院加强学科建设,努力扩大硕士学位点、争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淮海工学院引进的高端人才,享受市政府人才引进同等人才政策,并协助解决家属工作安置和子女入托、入学问题。积极支持淮海工学院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研活动,支持申报国家、省部研发项目,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对淮海工学院科研项目和研发平台给予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等市级专项资金积极支持淮海工学院项目。在国家级、省级战略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及国家发改委高校建设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申报中,重点支持淮海工学院项目申报。支持淮海工学院建好江苏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等重点研发机构,支持淮海工学院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按照国家创新创业相关政策要求,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发改委,强化淮海工学院双创基地和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为科研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支撑。将淮海工学院作为我市重要的引智载体,支持其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等开展紧密合作,市政府投入的研发资源,学校可无偿共同使用。
五、支持淮海工学院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淮海工学院发挥人才培养优势,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实际,鼓励更多学校毕业生在连云港工作。建立健全优秀教师、学生到市属部门、基层一线、重点园区板块挂职锻炼和实习的制度化机制,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发挥高校的智囊团作用,各县(区)、功能区和市属部门在开展规划编制、项目论证、课题调研时,主动邀请淮海工学院专家学者作为智囊团成员参与论证评审,并将淮海工学院作为项目论证和课题研究的重要委托单位。支持学校加强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丰富合作形式,扩大合作范围,全面开展战略合作,使之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淮海工学院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产业升级的需要,走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之路,加快人才培养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学科发展、科技服务等方面积极融入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学校自身发展与地方发展联动互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围绕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以及石化、冶金、临港重化工、旅游经济、海洋经济等本地优势特色产业,推广淮海工学院和我市医药企业“3+1”人才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定向培养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六、积极营造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江苏海洋大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淮海工学院在创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大校地合作力度,对于淮海工学院成立和组建的符合市主导产业方向的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优先纳入市科技计划和政策扶持。加快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协调推动淮海工学院与各县(区)、功能板块和市属部门战略合作以及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关心和支持淮海工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海工学院是我市唯一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院校。建校30多年来,学校扎根连云港办学,坚持特色发展,努力探索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办学之路,为我市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文化建设等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加快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才库、创新源、智囊团作用,支持淮海工学院创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淮海工学院得到较快发展,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师资力量明显增强,学科专业水平显著提高,人才培养规模和层次有效提升,“综合框架、工科主体、海洋特色”的学科专业结构不断巩固,海洋特色和区域特色有效彰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支持淮海工学院加快创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是我市加快推进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对打造“一带一路”强支点、实现连云港“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
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要扎根淮海、面向黄海、服务沿海、辐射陇海,抓牢抓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驱动、内涵发展,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优化学科布局,提高办学水平,在本科专业设置上实现从“数量增长”向“结构优化”转变,在海洋特色学科建设上实现从“合理布局”向“内涵提质”转变,努力建成本科教育一流、优势学科一流、应用研究一流、在海洋经济和区域创新发展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为江苏海洋经济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积极支持淮海工学院“促转型、上水平、创特色、作贡献”。支持学校深化教育改革,实现学科结构、人才结构、办学特色、服务地方发展、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促进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办学形态转型。支持学校加强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重点学科创建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上水平。支持学校走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强化学科优势、充实发展内涵,进一步提升海洋特色。学校要把“服务地方发展、争取更大作为”作为自身发展的目标和宗旨,立足自身优势,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海洋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支持淮海工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高度重视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将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列为我市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加大对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市财政于2019年安排2000万元创建专项经费。创建成功后,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补助,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学科平台建设和校园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积极帮助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完善校园发展布局,着力推进校区资源整合,高水平规划建设新校区,切实优化学校办学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支持建设淮海工学院海洋科考码头,规划部分科考海域;在前三岛区域设立淮海工学院科学调查基地;支持共建连云港海洋科技产业园,作为我市与学校人才引进和科技研发平台。
四、支持淮海工学院提高办学水平
支持淮海工学院加强学科建设,努力扩大硕士学位点、争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淮海工学院引进的高端人才,享受市政府人才引进同等人才政策,并协助解决家属工作安置和子女入托、入学问题。积极支持淮海工学院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研活动,支持申报国家、省部研发项目,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对淮海工学院科研项目和研发平台给予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等市级专项资金积极支持淮海工学院项目。在国家级、省级战略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及国家发改委高校建设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申报中,重点支持淮海工学院项目申报。支持淮海工学院建好江苏省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等重点研发机构,支持淮海工学院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按照国家创新创业相关政策要求,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发改委,强化淮海工学院双创基地和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为科研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支撑。将淮海工学院作为我市重要的引智载体,支持其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等开展紧密合作,市政府投入的研发资源,学校可无偿共同使用。
五、支持淮海工学院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淮海工学院发挥人才培养优势,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实际,鼓励更多学校毕业生在连云港工作。建立健全优秀教师、学生到市属部门、基层一线、重点园区板块挂职锻炼和实习的制度化机制,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发挥高校的智囊团作用,各县(区)、功能区和市属部门在开展规划编制、项目论证、课题调研时,主动邀请淮海工学院专家学者作为智囊团成员参与论证评审,并将淮海工学院作为项目论证和课题研究的重要委托单位。支持学校加强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丰富合作形式,扩大合作范围,全面开展战略合作,使之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淮海工学院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产业升级的需要,走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之路,加快人才培养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学科发展、科技服务等方面积极融入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学校自身发展与地方发展联动互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围绕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以及石化、冶金、临港重化工、旅游经济、海洋经济等本地优势特色产业,推广淮海工学院和我市医药企业“3+1”人才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定向培养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六、积极营造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江苏海洋大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淮海工学院在创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大校地合作力度,对于淮海工学院成立和组建的符合市主导产业方向的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优先纳入市科技计划和政策扶持。加快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协调推动淮海工学院与各县(区)、功能板块和市属部门战略合作以及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关心和支持淮海工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淮海工学院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