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协会环保宣传、监督工作,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协会《环保监督行为规范》。
一、坚持协会环保理念和使命,积极开展环境宣传与环境监督。
二、对群众、志愿者等反映的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需要核查情况,监督取证时,首先向协会汇报、外出须有两人以上。
三、协助处理各类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又要
举止文明、以理待人、以理服人。
四、如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协会会长或协会办公室如实汇报,不得擅自表态。
五、坚决禁止强制企业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坚决禁止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决禁止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六、廉洁监督,不得接受监督对象的吃请、款物等各种利益。
七、严禁协会理事及工作人员参加同类型的社会环保组织。
以上规范公示于众,要求全体会员与志愿者严格执行,接受全社会监督。
安吉环保公益协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