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时,违法人魏某某驾车行驶过程中突然变道逆行撞击我方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事后查明魏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技能;所驾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然而其在交警队疏通关系后,经过交警队变通,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将魏某某突然变道逆行改为未靠道路右侧通行,将本应该负事故全责的魏某某定为主要责任,可见桐柏县交警队文采不一般。而更为神奇的是,桐柏县交警队以被撞车主在驾驶过程中对道路观察不周,采取措施不力,未能确保安全为由将无辜被撞车辆定为次要责任。如此莫须有的定责无法让人信服。
事故示意图:(可查交警队现场勘验图)
不合理的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