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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规】文学社吧交流规范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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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19年6月吧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正式实施,原有各版本吧规同时废止。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9-06-12 14:43回复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9-06-1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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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9-06-1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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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9-06-1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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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9-06-1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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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楼层作为吧规补充,请勿回复。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9-06-1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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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吧文学社社长交流:而酒灵而吾灵酒期散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9-06-1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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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吧友:
                本吧长期以来秉持着尊重知识产权的宗旨,着力营造良好的文学交流环境。在此特重申本吧禁止公开发售违规出版物的规定,请各位吧友悉知如下。
                1.本吧禁止交易、发售未经CIP备案的出版物。
                2.本吧禁止交易、发售国家新闻出版主管单位许可的出版单位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印制的出版物。
                3.内刊须具有内刊准印证,方可交易、发售。
                4.社团内部制作刊物的赠阅及内部交流,由社团自行掌握,但须遵守以上三点规定。
                5.不明之处可随时本帖留言询问,本规定解释权归吧务组所有。
                2018.04.27
                文学社吧吧务组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9-06-1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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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吧友:
                  长期以来,贴吧偶发挂人、挂社行为,此类行为严重影响了贴吧的正常交流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禁止贴吧挂社、挂人单独开贴行为。吧友在社团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双方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自行交流解决。确实存在公开交流需求的,可在【交流】文学社吧官方大水楼 交流。对于违反贴吧规定的问题,由吧务组查证后在【吧务】贴吧违规问题处理与申诉中心 发布相关处理结果。对于存在违反百度贴吧协议行为的,请向百度举报。对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寻求公安机关帮助。此后再有的单独开贴挂人、挂社行为,一律删帖,当事人封禁10天。
                  文学社吧吧务组
                  2018.02.24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9-06-1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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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为进一步规范贴吧约稿/竞赛信息,新增规定如下:
                    1.已经发行的,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备案的实体刊物,不得发布相关信息。
                    2.筹备发行的,未按国家要求进行刊物发行前筹备工作的实体刊物,不得发布相关信息。
                    3.涉及线下实体运作的竞赛活动中,主办单位未注册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已注册但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不得发布相关信息。


                    IP属地:辽宁14楼2020-03-01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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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规即将更新。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22-05-19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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