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接触过赴日工作签证的客户,常常误将工作签和劳务签证划等号。实际上两者相差甚远。日本工作签证,不是劳务输出,而是人才输出。
工作签证的在留资格与研修(即劳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在留资格,可以用‘天壤之别‘来形容。
通过工作签证在日本就职,享有日本会社职员享有的全部待遇,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以归化入籍,可以申请永住权,这些待遇都是研修人员不能享有的。
持有工作签证在日就职,可以投资、购买房产,爱人、孩子可以办理家族滞在,共同在日生活、工作、学习。而研修签证的家属只能办理探亲签证赴日探访。
而且,研修人员回国后,想再次去日本,几乎无法顺利办理工作签证,就连留学,都只有少数学校可以接收。而这些限制对工作签回国的人员,几乎没有。
简而言之,工作签证属于人才输出,研修签证属于劳动力输出。
一、什么是日本工签?
日本的工作签证,其实只是一个总称,它的种类很多。日本法务省批准的工作签证至少有以下数种:
01「教授」(例,大学教授)
02「艺术」(例,作曲家、画家、作家等)
03「宗教」(例,由外国宗教团体派遣的传教士等)
04「报道」(例,外国新闻机构的记者、摄影师)
05「经营・管理」(例,企业等的经营者、管理者)
06「法律・会计业务」(例,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07「医疗」(例,医生、口腔医生、护士等)
08「研究」(例,政府相关机构以及私企等的研究人员)
09「教育」(例,初中高中的语文老师等)
10「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例,机械工程等的技术人员、翻译、设计师、私企的语文老师等)
11「企业内转职」(例,由海外事务所转职来的人员)
12「兴行」(例,演员、歌手、舞者、专业运动员等)
13「技能」(例,外国料理的厨师、体育教练、航天飞机的操纵人员,贵金属的加工人员等)
14「技能实习1号I」(例,由海外子公司等接受的技能实习生)
15「技能实习1号RO」(例,通过监理集团所接收的技能实习生)
梯思维的工签订单多数涉及【第10项】和【第13项】。
二、日本工签的优势?
1.可以申请永住许可(向下翻,有注解)
在日本呆满10年,其中在日工作满5年以上即可申请永住签证。
2.与研修签证相比含金量更高
研修签证:相当于劳务输出,研修满三年后,不能续签。回国后必须满一年才能再次申请入日本,但是二返人员办理工作签比较困难,部分语言学校可能会接收。
工作签证:工作签证可以续签,签证到期后回国后可以再次申请入日本,留学、工签都可,原则上只要在日本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即可。
3.有机会学习日本现代化管理模式
有机会接触并学习日本现代化管理模式,不仅能开拓眼界,同时也能够提高自身的能力,为日后打好基础。
4.能够与日本就职人员享有同样的福利待遇
例如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厚生年金、退职补偿金、一年两次的奖金、休假制度等。
5.能够申请家族滞在签证
申请条件:配偶与子女
a.配偶者双方在申请期间必须具有真实的婚姻关系(已经取得结婚证)
b.已经在日本的配偶者一方,必须具有长期的在留资格(至少1年),具有日本国内的稳定住所(租借房屋可),遵守日本法律,没有犯罪记录
再留期间:长期(6个月-3年)
三、日本工作签证的申请条件?
1、最低学历必须是大专,拥有中国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或者在日本的“专门学校”毕业,拥有“专门士”证书。绝大多数岗位要求统招大专以上学历,IT、汽车相关的岗位,偶有接收电大、函授学历(但日语表达能力强)的学生;
2、国内现在走的最多的日本工签岗位是销售岗和服务岗,这两类岗位对于人才的形象仪表都有基本的要求;
3、根据订单的不同,需要的日语水平也不一,但绝大多数订单都是对日语有要求的,极少数订单因为所在项目团队的成员问题,可能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也是可以的。
四、申请材料(工行材料)
材料名称
1
身份证复印件
2
证明照片(1寸6张,2寸6张)
3
护照复印件
4
最高学历成绩单
5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6
履历书
7
体检报告
8
户口本复印件
9
与会社签订的合同
10
其他根据工作不同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根据会社不同所要求一般会要求追加材料
五、什么是永驻许可?
可以获得属于27种签证资格之一的永住许可,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在拥有本国国籍的情况下,获得在日本长期居住的权利,也可以理解为日本绿卡。永住者和定住者所获得的特殊资格内容基本相同,但是在获得永住许可资格后将获得永久的日本居住权,并且可以进行房屋贷款在日本购房。由于永住者自身还属于外国人身份,在从日本出国的时还需要办理再入国许可,并且需要办理外国人登陆证。
条件:日本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规定,以下三点作为永驻资格审核时的标准。
l 素行要求: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l 独立生计要件:能够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现有的资产以及技能能够推断出以后可以在日本进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l 国益要件:必须能够认定对日本所做出的贡献(在永驻申请时,此点将作为重点审核)。
原则上在日本连续10年以上获得在留资格,并且其中有连续5年工作资格。
※再入国许可:分为传统再入国许可和视同再入国许可。
传统:离日本超过1年之后,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再入国许可”有效期上限为五年,分“一次再入国许可”(申请费用为3000日元)和“多次再入国许可”(申请费用为6000日元)
视同:在日本具有中长期(居留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或具有“外交”、“公用”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及在留卡)离境,并自离境之日起1年内返回日本的,可以不必办理“再入国许可”,只要在离境前的机场、港口填写“再入国用ED卡”时,在“再入国出国记录”栏内的“视同再入国许可”前打钩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利用“视同再入国许可”出境者,如果不能在1年以内返回日本,将丧失原有的居留资格,无法再入境。同时,如果在日有效居留期限已不满1年,则需要在居留期限之前返回日本。
工作签证的在留资格与研修(即劳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在留资格,可以用‘天壤之别‘来形容。
通过工作签证在日本就职,享有日本会社职员享有的全部待遇,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以归化入籍,可以申请永住权,这些待遇都是研修人员不能享有的。
持有工作签证在日就职,可以投资、购买房产,爱人、孩子可以办理家族滞在,共同在日生活、工作、学习。而研修签证的家属只能办理探亲签证赴日探访。
而且,研修人员回国后,想再次去日本,几乎无法顺利办理工作签证,就连留学,都只有少数学校可以接收。而这些限制对工作签回国的人员,几乎没有。
简而言之,工作签证属于人才输出,研修签证属于劳动力输出。
一、什么是日本工签?
日本的工作签证,其实只是一个总称,它的种类很多。日本法务省批准的工作签证至少有以下数种:
01「教授」(例,大学教授)
02「艺术」(例,作曲家、画家、作家等)
03「宗教」(例,由外国宗教团体派遣的传教士等)
04「报道」(例,外国新闻机构的记者、摄影师)
05「经营・管理」(例,企业等的经营者、管理者)
06「法律・会计业务」(例,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07「医疗」(例,医生、口腔医生、护士等)
08「研究」(例,政府相关机构以及私企等的研究人员)
09「教育」(例,初中高中的语文老师等)
10「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例,机械工程等的技术人员、翻译、设计师、私企的语文老师等)
11「企业内转职」(例,由海外事务所转职来的人员)
12「兴行」(例,演员、歌手、舞者、专业运动员等)
13「技能」(例,外国料理的厨师、体育教练、航天飞机的操纵人员,贵金属的加工人员等)
14「技能实习1号I」(例,由海外子公司等接受的技能实习生)
15「技能实习1号RO」(例,通过监理集团所接收的技能实习生)
梯思维的工签订单多数涉及【第10项】和【第13项】。
二、日本工签的优势?
1.可以申请永住许可(向下翻,有注解)
在日本呆满10年,其中在日工作满5年以上即可申请永住签证。
2.与研修签证相比含金量更高
研修签证:相当于劳务输出,研修满三年后,不能续签。回国后必须满一年才能再次申请入日本,但是二返人员办理工作签比较困难,部分语言学校可能会接收。
工作签证:工作签证可以续签,签证到期后回国后可以再次申请入日本,留学、工签都可,原则上只要在日本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即可。
3.有机会学习日本现代化管理模式
有机会接触并学习日本现代化管理模式,不仅能开拓眼界,同时也能够提高自身的能力,为日后打好基础。
4.能够与日本就职人员享有同样的福利待遇
例如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厚生年金、退职补偿金、一年两次的奖金、休假制度等。
5.能够申请家族滞在签证
申请条件:配偶与子女
a.配偶者双方在申请期间必须具有真实的婚姻关系(已经取得结婚证)
b.已经在日本的配偶者一方,必须具有长期的在留资格(至少1年),具有日本国内的稳定住所(租借房屋可),遵守日本法律,没有犯罪记录
再留期间:长期(6个月-3年)
三、日本工作签证的申请条件?
1、最低学历必须是大专,拥有中国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或者在日本的“专门学校”毕业,拥有“专门士”证书。绝大多数岗位要求统招大专以上学历,IT、汽车相关的岗位,偶有接收电大、函授学历(但日语表达能力强)的学生;
2、国内现在走的最多的日本工签岗位是销售岗和服务岗,这两类岗位对于人才的形象仪表都有基本的要求;
3、根据订单的不同,需要的日语水平也不一,但绝大多数订单都是对日语有要求的,极少数订单因为所在项目团队的成员问题,可能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也是可以的。
四、申请材料(工行材料)
材料名称
1
身份证复印件
2
证明照片(1寸6张,2寸6张)
3
护照复印件
4
最高学历成绩单
5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6
履历书
7
体检报告
8
户口本复印件
9
与会社签订的合同
10
其他根据工作不同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根据会社不同所要求一般会要求追加材料
五、什么是永驻许可?
可以获得属于27种签证资格之一的永住许可,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在拥有本国国籍的情况下,获得在日本长期居住的权利,也可以理解为日本绿卡。永住者和定住者所获得的特殊资格内容基本相同,但是在获得永住许可资格后将获得永久的日本居住权,并且可以进行房屋贷款在日本购房。由于永住者自身还属于外国人身份,在从日本出国的时还需要办理再入国许可,并且需要办理外国人登陆证。
条件:日本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规定,以下三点作为永驻资格审核时的标准。
l 素行要求: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l 独立生计要件:能够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现有的资产以及技能能够推断出以后可以在日本进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l 国益要件:必须能够认定对日本所做出的贡献(在永驻申请时,此点将作为重点审核)。
原则上在日本连续10年以上获得在留资格,并且其中有连续5年工作资格。
※再入国许可:分为传统再入国许可和视同再入国许可。
传统:离日本超过1年之后,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再入国许可”有效期上限为五年,分“一次再入国许可”(申请费用为3000日元)和“多次再入国许可”(申请费用为6000日元)
视同:在日本具有中长期(居留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或具有“外交”、“公用”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及在留卡)离境,并自离境之日起1年内返回日本的,可以不必办理“再入国许可”,只要在离境前的机场、港口填写“再入国用ED卡”时,在“再入国出国记录”栏内的“视同再入国许可”前打钩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利用“视同再入国许可”出境者,如果不能在1年以内返回日本,将丧失原有的居留资格,无法再入境。同时,如果在日有效居留期限已不满1年,则需要在居留期限之前返回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