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慈善总会成立于1994年,是由热心和从事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为辽宁省民政厅,受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辽宁省慈善总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募集慈善资金,帮助社会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和进步。
多年来,辽宁省慈善总会的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的肯定。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我会支援安县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民政部授予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2012年,辽宁省民政厅授予我会“5A级社会组织”称号。我会开展的慈善救助项目也曾多次获得国家级的奖项。在政府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补充,为构建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了贡献。
二十年的奋斗历程,记载着辽宁人民的互助友爱;二十几载峥嵘岁月,凝聚着辽宁人民的无疆大爱。慈善魅力定格于瞬间,慈善精彩留影于永恒。辽宁慈善宣传板画展,充分展示了辽宁慈善总会的风采、成就、经验,是凝聚辽宁慈善文化的一个缩影。
今后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将认识新常态、进入新状态、创造新业绩作为主要途经。锐意进取、创新思维、创新管理、创新发展,全面依法慈善、阳光慈善,积极做好慈善扶贫济困工作,为新常态下我省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提供有力支撑和良好服务,不断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奋斗。
多年来,辽宁省慈善总会的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的肯定。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我会支援安县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民政部授予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2012年,辽宁省民政厅授予我会“5A级社会组织”称号。我会开展的慈善救助项目也曾多次获得国家级的奖项。在政府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补充,为构建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了贡献。
二十年的奋斗历程,记载着辽宁人民的互助友爱;二十几载峥嵘岁月,凝聚着辽宁人民的无疆大爱。慈善魅力定格于瞬间,慈善精彩留影于永恒。辽宁慈善宣传板画展,充分展示了辽宁慈善总会的风采、成就、经验,是凝聚辽宁慈善文化的一个缩影。
今后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将认识新常态、进入新状态、创造新业绩作为主要途经。锐意进取、创新思维、创新管理、创新发展,全面依法慈善、阳光慈善,积极做好慈善扶贫济困工作,为新常态下我省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提供有力支撑和良好服务,不断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