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应遵循的原则①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客观事实以证据为基础,可陈述、验证,不含个人推理成分;②标准与实际核对的原则。凡标准与实际未核对过的项目,都不能判定为符合或不符合;③依次递进审核原则。审核包括:该有的程序有没有,执行没执行,执行后有无记录3个方面;④独立公正的原则。(2)收集客观证据内审员按照审核实施计划、内审检查表规定的检查内容,通过交谈、查阅文件、现场检查、调查验证等方法收集客观证据并逐项实事求是地记录,记录应清楚、易懂、全面,便于查阅和追溯;应准确、具体,如文件名称、合同号、记录的编号、设备的编号、报告的编号和工作岗位等。审核时,审核员应及时与被审核方沟通和反馈审核中的发现,并对事实证据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