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的经济的条件下,信用也就是一个人的资本,人们也会是可以是凭借自身的积累的信用的资本,就是可完成一些的融资、生产的等经济的活动。但是,与信用的发达的国家相比起来,我国的征信的行业法律法规的支撑不足,各级政府部门都在做征信,职责、利益不明确,缺乏统一的标准,如深圳的欲将“宠物扰邻”行为纳入公共征信系统,引发公众热议反映出我国全国性的征信体系建设面临监管缺失的困境。一起和融百事通去看看
日前,深圳市的文明办、市公安局的等联合的召开“宠物的不扰邻,生活的共安宁”专项的整治的行动也是有推进会。会上也是有透露,考虑是通过电子得监控等的平台,是对养宠得不文明行为是进行一个监督的,待条件成熟,“宠物扰邻”行为还是将被是纳入公共征信的系统的。
有专家指出:“宠物扰邻”从道德上可以是说涉嫌违背社会的公序的良俗,缺乏的是社会的责任感,但它和诚信的是无甚关联的,公共的征信的系统的核心是还款人的还款的历史和记录的,主要的是商业的借款人和消费者的借款人的诚信的情况。深圳此举的反映出我国的征信的管理的尴尬,主管机构行政执法缺乏法律支撑,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乏力、全国缺乏统一的征信标准等,亟待立法明确与规范。
资料
我国的企业征信体系发展历程
初步建设阶段(2008-2006年)。
2002年,国务院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征信行业的主管部门;2003年成立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2004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升级改造;2005年数据库在津、沪、闽、浙四个省市试点运行;2006年数据库在所有中资、外资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联网运行。
加快建设阶段(2007-2017年)。
全球的金融危机,促使了我国的加快征信的建设。2007年的9月中国人的民银行的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10月是应收的账贷款的质押的登记的系统也是正式的上线;2009年12月,征信的中心是启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建设,次年7月该系统正式运行;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深圳数据中心建成运行。
全面深化阶段(2011年至今)。
2012的年5月,个人的身份信息库的系统也是开始上线的运行,实现了同一自然人的不同数据源信息的一耳光整合,人民银行的也是正在是通过扩的 的大数据服务的范围、改进了支付的工具、协调的相关的政府的部门等,深化了企业的征信的建设。
2009年的4月,国务院的办公厅下发43号文件,建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制度。2010年11月,“国函101号”确定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人民银行。2013年7月,“国函〔2012〕88号”调整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目前,亟待出台联席会议工作细则,完善固定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合力,全力推进企业征信。
美国:征信业法制完善
美国的企业的征信的快速的发展是从20世纪得60年代是开始的,第二次的世界大战后,以美国是为代表的一些的国家的经过经济的恢复的时期后,是到20世纪的60年的代普遍的是进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的一个的时期,市场也是产生了一些巨大的市场的需求,美国的征信是市场化的运作的,这是其自由的经济的思想是在征信业的具体的表现,一切的通过的法律体的系来规范的。也会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的征信服务业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运作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各国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1860年,美国的第一家信用局在美国的纽约的布鲁克的林成立。经过了100多年的发展,尤其在是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兼并风潮,全美国大约2250家的信用机构经历了残酷的洗牌过程,如今,美国征信局分为3家大型公司与约300多家小征信公司两大阵营。
目前,美国个人征信产业市场实际上主要是以Experian、Trans Union和Equifax三大信用局为核心的个人信用体系。数据库于20世纪80年代已覆盖全美所有消费者的全部信用活动记录:包含有超过1.7亿消费者的相关信息,每年有超过10亿份信用报告发布,每月进行20多亿份信用数据的处理工作,每年的营业额超过百亿美元。
至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期间,美国国会先后出台了16项法律,对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房产、消费者资信调查、商账追收行业明确立法,允许相关信用信息的公开披露,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体系。
声音
公共征信不是一个“筐”
现在也是随着数据库的建设的逐步的完善,公共的征信的系统也会是开始的是把公民的信用的记录的是采集扩大到了支付的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一个信息的,以及法院的民事的判决、欠税等的公共的信息,是以更加的全面地的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的状况。但即便是如此的,公共得征信的系统还是围绕着的“信用”这个核心的内容是在开展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不过,市民的饲养的宠物所带来的一个扰民的问题,和信用的何干?“公共的征信”不是一筐的,不能是什么都 往里装的,如果是一些的地方的政府硬是把一些本的是不属于公民征信范畴的问题也纳入这一系统,引起的公众是在认识上的混乱的,会影响的公共的征信的系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也折射出公共征信系统监管的无序。
有的专家也会是认为:由政府的(通常是银行监管者)运营的征信的系统,是称为公共的征信的系统的(PUB-LIC CREDIT REGISTRIES,PCRs)。欧洲的中央的银行的行长委员会将公共征信系统定义为:“一个旨在向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监管当局提供有关公司及个人对整个银行体系的负债情况信息的信息系统”。大多数公共征信系统由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者经营,根据法律或法规,他们所监管的金融机构必须参加该系统。因此,大多数公共征信系统最大的数据来源是商业银行。但是,我国征信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与美国、韩国等的一些信用得发达得国家相比起来的,我国的征信行业得法律法规的支撑是不足的,各级的政府的部门是都在做征信,职责、利益不明确,缺乏统一的标准,全国性的征信体系建设面临协调难的困境。有专家认为“混合型”机制不适合我国国情,实际效果也不好,可以借鉴韩国信用保证基金(KCGF)模式,韩国是全国性信用保证机构,直属政府,同时充当征信机构,通过一般的建设的韩国企业的数据库的,逐步的是形成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供信用查询、信用评级等服务,征信标准统一,监管有力。
日前,深圳市的文明办、市公安局的等联合的召开“宠物的不扰邻,生活的共安宁”专项的整治的行动也是有推进会。会上也是有透露,考虑是通过电子得监控等的平台,是对养宠得不文明行为是进行一个监督的,待条件成熟,“宠物扰邻”行为还是将被是纳入公共征信的系统的。
有专家指出:“宠物扰邻”从道德上可以是说涉嫌违背社会的公序的良俗,缺乏的是社会的责任感,但它和诚信的是无甚关联的,公共的征信的系统的核心是还款人的还款的历史和记录的,主要的是商业的借款人和消费者的借款人的诚信的情况。深圳此举的反映出我国的征信的管理的尴尬,主管机构行政执法缺乏法律支撑,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乏力、全国缺乏统一的征信标准等,亟待立法明确与规范。
资料
我国的企业征信体系发展历程
初步建设阶段(2008-2006年)。
2002年,国务院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征信行业的主管部门;2003年成立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2004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升级改造;2005年数据库在津、沪、闽、浙四个省市试点运行;2006年数据库在所有中资、外资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联网运行。
加快建设阶段(2007-2017年)。
全球的金融危机,促使了我国的加快征信的建设。2007年的9月中国人的民银行的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10月是应收的账贷款的质押的登记的系统也是正式的上线;2009年12月,征信的中心是启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建设,次年7月该系统正式运行;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深圳数据中心建成运行。
全面深化阶段(2011年至今)。
2012的年5月,个人的身份信息库的系统也是开始上线的运行,实现了同一自然人的不同数据源信息的一耳光整合,人民银行的也是正在是通过扩的 的大数据服务的范围、改进了支付的工具、协调的相关的政府的部门等,深化了企业的征信的建设。
2009年的4月,国务院的办公厅下发43号文件,建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制度。2010年11月,“国函101号”确定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人民银行。2013年7月,“国函〔2012〕88号”调整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目前,亟待出台联席会议工作细则,完善固定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合力,全力推进企业征信。
美国:征信业法制完善
美国的企业的征信的快速的发展是从20世纪得60年代是开始的,第二次的世界大战后,以美国是为代表的一些的国家的经过经济的恢复的时期后,是到20世纪的60年的代普遍的是进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的一个的时期,市场也是产生了一些巨大的市场的需求,美国的征信是市场化的运作的,这是其自由的经济的思想是在征信业的具体的表现,一切的通过的法律体的系来规范的。也会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的征信服务业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运作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各国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1860年,美国的第一家信用局在美国的纽约的布鲁克的林成立。经过了100多年的发展,尤其在是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兼并风潮,全美国大约2250家的信用机构经历了残酷的洗牌过程,如今,美国征信局分为3家大型公司与约300多家小征信公司两大阵营。
目前,美国个人征信产业市场实际上主要是以Experian、Trans Union和Equifax三大信用局为核心的个人信用体系。数据库于20世纪80年代已覆盖全美所有消费者的全部信用活动记录:包含有超过1.7亿消费者的相关信息,每年有超过10亿份信用报告发布,每月进行20多亿份信用数据的处理工作,每年的营业额超过百亿美元。
至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期间,美国国会先后出台了16项法律,对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房产、消费者资信调查、商账追收行业明确立法,允许相关信用信息的公开披露,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体系。
声音
公共征信不是一个“筐”
现在也是随着数据库的建设的逐步的完善,公共的征信的系统也会是开始的是把公民的信用的记录的是采集扩大到了支付的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一个信息的,以及法院的民事的判决、欠税等的公共的信息,是以更加的全面地的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的状况。但即便是如此的,公共得征信的系统还是围绕着的“信用”这个核心的内容是在开展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不过,市民的饲养的宠物所带来的一个扰民的问题,和信用的何干?“公共的征信”不是一筐的,不能是什么都 往里装的,如果是一些的地方的政府硬是把一些本的是不属于公民征信范畴的问题也纳入这一系统,引起的公众是在认识上的混乱的,会影响的公共的征信的系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也折射出公共征信系统监管的无序。
有的专家也会是认为:由政府的(通常是银行监管者)运营的征信的系统,是称为公共的征信的系统的(PUB-LIC CREDIT REGISTRIES,PCRs)。欧洲的中央的银行的行长委员会将公共征信系统定义为:“一个旨在向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监管当局提供有关公司及个人对整个银行体系的负债情况信息的信息系统”。大多数公共征信系统由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者经营,根据法律或法规,他们所监管的金融机构必须参加该系统。因此,大多数公共征信系统最大的数据来源是商业银行。但是,我国征信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与美国、韩国等的一些信用得发达得国家相比起来的,我国的征信行业得法律法规的支撑是不足的,各级的政府的部门是都在做征信,职责、利益不明确,缺乏统一的标准,全国性的征信体系建设面临协调难的困境。有专家认为“混合型”机制不适合我国国情,实际效果也不好,可以借鉴韩国信用保证基金(KCGF)模式,韩国是全国性信用保证机构,直属政府,同时充当征信机构,通过一般的建设的韩国企业的数据库的,逐步的是形成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供信用查询、信用评级等服务,征信标准统一,监管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