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对供热企业的揭露!
中央第六巡视组
就哈尔滨市现行的供热价格对市价格部门提出以下质疑,希望省、市级领导为民主持公道,打破行业垄断,依法依规将哈尔滨市现行的热价,从38.32元/平方米,降到20元/平方米。
其理由如下:
一、热是人民群众不可选择的特殊商品,本应按质论价,但现行的热价38.32元/平方米是没有质量标准的价格,把居室温度18℃当作供暖质量标准是误导消费者的欺骗行为,应当纠正。
真正的供热质量标准是供暖设计的热媒参数即供热的供回水温度,如:采用暖气片的方式供热的,暖气片的进口温度为80℃,回水温度为60℃;采用地热方式供热的供水温度为60℃,回水温度为40℃,这是采暖设计规范规定的法规,是不容质疑的唯一的质量标准。
现行的热价是在全天室外温度处在-26℃的状态保证室内温度18℃的最不利的条件下核算的热价,即最高热价。因为依据黑龙江省气象局的资料统计,室外平均温度在-26℃在180天(六个月)内,只占40天左右,其余的时间室外平均温度为-16℃-20℃之间。天气变暖了,热企将热媒温度(供回水温度)降低了,供热成本也降低了,唯独老百姓支付的热费还是按最高热价缴纳的,所以说现行热价既不合理,也不公平的。
二、热作为一种商品,用多少热花多少钱是天经地义的,广大消费者提前足额支付了最高热价,却没有得到质价相符的供热服务,其主要原因是供热企业采用了如下变相涨价的手段,如:
1、把室内居室温度18℃变成封顶温度。
室内温度是随室外温度变化而波动的,一旦室内温度超过18℃,热企就降低供热质量标准(降低供回水温度)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
2、看天烧火是为了节约能源。
能源是热用户节约的,省下的钱也应该归热用户,但却被热企揣进腰包。
3、测温是变相涨价、欺骗用户、遮盖热企降低质量标准的一种手段。
质量达标无需测温,室内温度保证能达到18℃。
测温是欺骗广大热用户的一种手段!
中央第六巡视组
就哈尔滨市现行的供热价格对市价格部门提出以下质疑,希望省、市级领导为民主持公道,打破行业垄断,依法依规将哈尔滨市现行的热价,从38.32元/平方米,降到20元/平方米。
其理由如下:
一、热是人民群众不可选择的特殊商品,本应按质论价,但现行的热价38.32元/平方米是没有质量标准的价格,把居室温度18℃当作供暖质量标准是误导消费者的欺骗行为,应当纠正。
真正的供热质量标准是供暖设计的热媒参数即供热的供回水温度,如:采用暖气片的方式供热的,暖气片的进口温度为80℃,回水温度为60℃;采用地热方式供热的供水温度为60℃,回水温度为40℃,这是采暖设计规范规定的法规,是不容质疑的唯一的质量标准。
现行的热价是在全天室外温度处在-26℃的状态保证室内温度18℃的最不利的条件下核算的热价,即最高热价。因为依据黑龙江省气象局的资料统计,室外平均温度在-26℃在180天(六个月)内,只占40天左右,其余的时间室外平均温度为-16℃-20℃之间。天气变暖了,热企将热媒温度(供回水温度)降低了,供热成本也降低了,唯独老百姓支付的热费还是按最高热价缴纳的,所以说现行热价既不合理,也不公平的。
二、热作为一种商品,用多少热花多少钱是天经地义的,广大消费者提前足额支付了最高热价,却没有得到质价相符的供热服务,其主要原因是供热企业采用了如下变相涨价的手段,如:
1、把室内居室温度18℃变成封顶温度。
室内温度是随室外温度变化而波动的,一旦室内温度超过18℃,热企就降低供热质量标准(降低供回水温度)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
2、看天烧火是为了节约能源。
能源是热用户节约的,省下的钱也应该归热用户,但却被热企揣进腰包。
3、测温是变相涨价、欺骗用户、遮盖热企降低质量标准的一种手段。
质量达标无需测温,室内温度保证能达到18℃。
测温是欺骗广大热用户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