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的文化传统和制度中我们给予个人的空间太小,以至于忽视了个人的基本的自然需求及相应的权利,从而导致了个人内省及责任的缺失。个人权利边界的模糊导致了制度上极大的漏洞,等于变相的纵容了人的侵权和偷盗的行为。为什么不法官商和无良的学者会无视大众的利益,视百姓为鱼肉,实则是对生命需求的本质和权利的无知。
在一个社会系统中个体如果存在着严重的自主性的不足,个人权利的缺失将导致真正责任的缺失。单一的社会价值束缚了个人的发展空间和选择。因此,权力成了追求自主权利及获得自我价值的唯一途径,权力可以交换社会公信,可以换取社会资源,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求权力的原因。
对生命自主选择的压制实则是对人的普遍理性的不信任,也是对生命自我反思与自律的漠视,极端的集体主义实则是极端的个人主义的产物,这是在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的公民意识中容易存在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