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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中法拍卖泛交所库存中的司法缺失
共计少收23848550尊敬的大法阁下、您好!
今年7月23日云南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昆明泛亚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交所)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但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中法)在审理和处置该案中有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1、昆中法判决泛交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有338亿元不能返还,但沒有说明338亿元存款怎么成了73000吨稀有金属的?物权是谁的?
2、泛交所是有色金属现货交易所,广告和合同都说明是为“稀有金属供应链融资”而向社会融资的。昆中法院判泛交所向社会融资未经中央政府批准是“非法”,那“非法存款”也应该被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借去了,73000吨的货是借钱抵押物,法院应判借钱人还钱才对。现在要拍卖73000吨货,难道全部借钱人都违反合同了?
3、根据泛交所给云南省政府的报告,有117179个债权人、73家企业债务人、459位债务人。难道这么多债务人都违约不还钱吗?昆中法为什么不向债务人追债而只是拍卖抵押物?
4、4月26日,昆中级法拍卖了34.64吨泛交所库存的涉案稀有金属铟,以37411200元拍卖成交;
据泛交所给云南省府的报告,2015年10月共收押了铟35447613kg、贷出资金26158259425元、每kg放贷7400元;而4月26日拍卖价成交是1080元/kg,比当2015年抵押价7400元少了6320元/kg,这个巨额损失该有谁承担呢?
5、11月23日昆中法又拍卖了19228.05吨铋、成交价606068136元、31.52元/kg。
据泛交所给云南省府报告,收押铋19218.8吨、放贷2989542262元、155.55元/kg,每kg少124.03元, 40元的损失谁承担?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按现法律法规,泛交所向社会大众借款收押物拍卖不足偿还债权额部份,应由泛交所股东及全部借款人偿还,昆中法竟然没执行,不知有何内幕?
7、是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欠款人就不用全额还借债了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的(2019)2号法规第9条:对审判时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并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应当予以配合。
可见即便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人也应足额退赔全部借款,昆中法为什么未执行中央政府的法规?
综上,我们依法要求:
1、 昆中法应依法要求税务部门退回错收的泛交所非吸犯罪四年的全部国税和地税;
2、 昆中法应依法追缴帮助泛交所非收犯罪的代理机构、转账银行等单位的佣金;
3、 昆中法应依法追缴泛交所非吸犯罪四年期间支付给投资单位和个人的全部“利息”;
4、 昆中法应依法向泛交所全部融资方追繳抵押物拍卖后的不足借款余额。
此致法治敬意!
被泛交所非吸资金的受害人 ,泛亚账号 ,电话 。
2019-11-27
昆中法拍卖泛交所库存中的司法缺失
共计少收23848550尊敬的大法阁下、您好!
今年7月23日云南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昆明泛亚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交所)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但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中法)在审理和处置该案中有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1、昆中法判决泛交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有338亿元不能返还,但沒有说明338亿元存款怎么成了73000吨稀有金属的?物权是谁的?
2、泛交所是有色金属现货交易所,广告和合同都说明是为“稀有金属供应链融资”而向社会融资的。昆中法院判泛交所向社会融资未经中央政府批准是“非法”,那“非法存款”也应该被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借去了,73000吨的货是借钱抵押物,法院应判借钱人还钱才对。现在要拍卖73000吨货,难道全部借钱人都违反合同了?
3、根据泛交所给云南省政府的报告,有117179个债权人、73家企业债务人、459位债务人。难道这么多债务人都违约不还钱吗?昆中法为什么不向债务人追债而只是拍卖抵押物?
4、4月26日,昆中级法拍卖了34.64吨泛交所库存的涉案稀有金属铟,以37411200元拍卖成交;
据泛交所给云南省府的报告,2015年10月共收押了铟35447613kg、贷出资金26158259425元、每kg放贷7400元;而4月26日拍卖价成交是1080元/kg,比当2015年抵押价7400元少了6320元/kg,这个巨额损失该有谁承担呢?
5、11月23日昆中法又拍卖了19228.05吨铋、成交价606068136元、31.52元/kg。
据泛交所给云南省府报告,收押铋19218.8吨、放贷2989542262元、155.55元/kg,每kg少124.03元, 40元的损失谁承担?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按现法律法规,泛交所向社会大众借款收押物拍卖不足偿还债权额部份,应由泛交所股东及全部借款人偿还,昆中法竟然没执行,不知有何内幕?
7、是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欠款人就不用全额还借债了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的(2019)2号法规第9条:对审判时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并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应当予以配合。
可见即便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人也应足额退赔全部借款,昆中法为什么未执行中央政府的法规?
综上,我们依法要求:
1、 昆中法应依法要求税务部门退回错收的泛交所非吸犯罪四年的全部国税和地税;
2、 昆中法应依法追缴帮助泛交所非收犯罪的代理机构、转账银行等单位的佣金;
3、 昆中法应依法追缴泛交所非吸犯罪四年期间支付给投资单位和个人的全部“利息”;
4、 昆中法应依法向泛交所全部融资方追繳抵押物拍卖后的不足借款余额。
此致法治敬意!
被泛交所非吸资金的受害人 ,泛亚账号 ,电话 。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