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月1号入职新公司,是铁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跟我签合同,派我到移动驻点,1号直接就去移动上班,16号去办理入职手续,签了劳务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留底,公司规定压工资一个月,我的试用期是8和9月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到手工资2500,在12月份月初我收到了我10月份的转正工资,当时谈好是扣除五险一金到手3200,可实际我只收到了2000,微信问了领导,说公司效益不好,工资减半,我问后期是否会补发工资,领导回复说不会,我想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的吗?怎样才能拿回少发的工资1200,以及保证11月份的工资也不会少发?然后领导说我如果现在提辞职的话,要上到月底,然后12月份工资还是要到一月份才能发给我,如果我不上到月底,11月份的工资也不结给我,这样做法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