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获取方式与提供方式相结合说明入罪情形
1、非法获取——定罪
网络提供服务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必需征得用户同意,未征得同意则为非法获取
2、合法获取+非法提供——定罪
对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需以合法方式使用,否则构成本罪
但是对于那些自愿公开的个人信息,收集后非法处分的,这种行为能否构罪存在争议,因为并没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行为人自愿公开
网络提供服务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到的用户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构成本罪,但有例外情况,如将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且无法逆向还原的除外。
3、合法获取+合法使用——无罪
简单来说,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方式要合法,使用方式要合法,有任何一种方式不合法即构成本罪
1、非法获取——定罪
网络提供服务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必需征得用户同意,未征得同意则为非法获取
2、合法获取+非法提供——定罪
对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需以合法方式使用,否则构成本罪
但是对于那些自愿公开的个人信息,收集后非法处分的,这种行为能否构罪存在争议,因为并没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行为人自愿公开
网络提供服务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到的用户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构成本罪,但有例外情况,如将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且无法逆向还原的除外。
3、合法获取+合法使用——无罪
简单来说,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方式要合法,使用方式要合法,有任何一种方式不合法即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