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教育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噪音污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2019年12月18日,兴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兴平市中心城区及其外延10公里范围内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范围为:东至兴咸交界、南至渭河堤岸、西至兴武交界、北至兴乾兴礼交界及我市店张办境内东干三支渠。
为进一步推动“禁燃”工作,营造文明、安全、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兴平市教育局向全市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
一、教师率先垂范,倡导文明新风。广大教师做好表率,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带动学生积极响应倡议,树立文明新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过一个绿色环保的“清新年”。
二、学生从我做起,践行文明新风。广大学生要从自身做起,摒弃陋习,倡导新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要劝导家长不燃放、不储存烟花爆竹。主动选择写春联、剪窗花、印年画、制作中国结和灯笼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传承文明的“文化年”。
三、广泛动员宣传,传播文明新风。广大师生及家长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类途径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亲友、邻居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过节新理念,对违反“禁放”法规的行为,主动引导劝阻,共同维护生活环境,过一个身心愉悦的“健康年”。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为了“兴平蓝”常驻,让我们联合起来、行动起来,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尚,共同度过一个绿色环保的新年。
祝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兴平市教育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