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公 告
2020年2月1日,浚县确认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王某某,男性,31岁,郑州瓦泽商贸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某自1月21日返浚后一直居住在浚县黎阳社区河道新华书店家属院。2月1日19时,经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本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为阳性,系我县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在浚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隔离治疗。
2020年1月21日下午3点左右,患者王某某与其妻哥耿某某一家四口自驾车从郑州返回浚县。下午6点多,患者母亲毛某某、妻子耿某某与患者表姐张某某(长期居住南阳)一家三口也自郑州自驾返回浚县。晚上患者王某某一家五口与其表姐张某某一家三口、其姑父张某某、其姑姑王某某在患者爷爷王某某家(卫溪街道辛庄街)吃饭。
1月22日,患者王某某自述在家照顾小孩,未与外人接触。
1月23日,患者王某某到其表哥毛某某位于卫溪街道南关外社区的家中。
1月24日,患者王某某与其邻居郝某某一起挂灯笼。患者王某某一家五口到其爷爷家中吃饭。患者父亲在城镇卫生院对面经营的理发店于当天晚上停止营业。(患者父亲2月1日晚上开始发烧已采取医学留观措施)。
1月25日,患者王某某一家五口在其爷爷家中共餐,没有接触过其他人员。
1月26日至28日,患者王某某出现发热症状,到卫溪街道南街社区张某某诊所就诊。
1月29日至30日,患者王某某居家治疗,未接触外来人员。
1月31日晚上19时,患者被转至传染病区诊治。
2月1日19时,王某某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为防止交叉感染,保障自身与他人健康,请与患者王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行为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 请您主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并及时主动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 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 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就医途中,请您戴上口罩,步行或自驾前往医院。
4. 在居家隔离期间,请不要外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健康。
5、疫情咨询电话:0392—5522191
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来源于:浚县融媒体中心
公 告
2020年2月1日,浚县确认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王某某,男性,31岁,郑州瓦泽商贸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某自1月21日返浚后一直居住在浚县黎阳社区河道新华书店家属院。2月1日19时,经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本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为阳性,系我县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在浚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隔离治疗。
2020年1月21日下午3点左右,患者王某某与其妻哥耿某某一家四口自驾车从郑州返回浚县。下午6点多,患者母亲毛某某、妻子耿某某与患者表姐张某某(长期居住南阳)一家三口也自郑州自驾返回浚县。晚上患者王某某一家五口与其表姐张某某一家三口、其姑父张某某、其姑姑王某某在患者爷爷王某某家(卫溪街道辛庄街)吃饭。
1月22日,患者王某某自述在家照顾小孩,未与外人接触。
1月23日,患者王某某到其表哥毛某某位于卫溪街道南关外社区的家中。
1月24日,患者王某某与其邻居郝某某一起挂灯笼。患者王某某一家五口到其爷爷家中吃饭。患者父亲在城镇卫生院对面经营的理发店于当天晚上停止营业。(患者父亲2月1日晚上开始发烧已采取医学留观措施)。
1月25日,患者王某某一家五口在其爷爷家中共餐,没有接触过其他人员。
1月26日至28日,患者王某某出现发热症状,到卫溪街道南街社区张某某诊所就诊。
1月29日至30日,患者王某某居家治疗,未接触外来人员。
1月31日晚上19时,患者被转至传染病区诊治。
2月1日19时,王某某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为防止交叉感染,保障自身与他人健康,请与患者王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行为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 请您主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并及时主动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 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 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就医途中,请您戴上口罩,步行或自驾前往医院。
4. 在居家隔离期间,请不要外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健康。
5、疫情咨询电话:0392—5522191
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来源于:浚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