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吧 关注:271贴子:765
  • 1回复贴,共1

《左传》“戒色”“从礼”之妇女观(之一)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上海1楼2020-02-27 14:38回复
    来源: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时间:2017-12
    作者:陈海银 王华
    《左传》作为一部誉有“先秦叙事散文之最”的文学名著,不仅记载了春秋时期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鲁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共二百五十四年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诸方面的史实,而且也较为详尽地展现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人物群像,上至天子诸侯、王公卿相,下至士卒商贾、妾媵仆役,其中不乏一些形态各异、丰富多样的女性人物。作为一个特殊的人物群像,《左传》作者对女性形象的刻画,无不本着“劝惩”的目的,即通过记述众多贪铯、乱抡、婬乱者之恶行的严重危害与恶劣后果,以警示后人“戒色”“从礼”。
    一、戒色
    “从一开始,中国传统关于美和审美的意识便不是禁欲主义的。它不但不排斥而且包容、肯定、赞赏这种感性———味、声、色(包括颜色和女色)的快乐,认为这是‘人性之常’,是‘天下之所同嗜’”。春秋时期,社会动荡,统治思想有所松动,人们的个性得到了舒展的机会,产生了相对开放的观念与行为。人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尽量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更大限度的满足,特别是权力与欲望的结合为这种满足提供了较大的可能性。《左传》中则记载了很多男女私通、乱抡的史实,其中关于通奷则有20处,并且交代其严重的后果,或暗示其危害性。从这些记载中不难看出,春秋时期贞节观念之淡薄,且《左传》的作者对之是持明显反对态度的。
    (一)男女私通
    1.棠妻与齐庄公私通
    《左传 襄公二十五年》载,齐棠公妻东郭姜貌美,棠公死后,崔杼娶之。齐庄公为棠妻的美色所动,多次与之私通,侍者屡次劝说不止,最终落得身死人手的下场。
    2.蔡太子般妻与蔡景侯私通
    《左传 襄公三十年》载:“蔡景侯为太子般娶于楚,通焉。太子弑景侯。”蔡景侯为其子娶于楚,结果与儿媳通奷,后被太子般杀害。
    3.哀姜与共仲私通
    《左传 闵公二年》载:“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齐人立之。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闵公之死也,哀姜与知之,故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于夷,以其尸归,僖公请而葬之。”鲁庄公夫人哀姜与共仲通奷,并协助共仲谋杀闵公,后被齐人处死。
    以上三例,主要人物死于非命均源自与人私通。


    IP属地:上海2楼2020-02-27 14: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