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2月县相关部门划定公共道路两边停车位并以公开招标形式授权两家经营公司公共道路两边停车位进行管理、服务和收费以来已经两年有余,现有几点疑问如下,请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解答为盼!
一,合法性问题。
对于公共资源,公民已经履行相关义务,也属全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但并未授权可以进行收费,其他法律法规也无相关授权规定,对政府权力法无授权既禁止,根据法律冲突原则,仅凭地方文件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实体上是否合法请予明确。
《价格法》第十九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权限适用范围以中央和省级地方定价目录为依据。西和公共道路停车位收费以市、县级文件缺乏依据,《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定价应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并举行听证,而西和公共停车位的收费在听取群众意见上空缺。并且就在2020年3月17日,仅凭相关单位一纸公文又对收费时间和金额做出上调,也未听取群众意见并听证,在程序上亦缺乏法律依据。程序上是否合法请予明确。
公共停车位的收费宗旨是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所收款项也是用于专款专用于公共交通事宜,这部门款项应当是透明的。而收费两年来,收费多少,去向如何并未公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是与民夺利中饱私囊?请予明确。
《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即使延长每日不得延长超过三小时,累计延长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2020年3月17日前,收费时间为早7:30点到晚10点,每日工作13.5小时,调整后变为早7:00到晚10:00,每日工作整整14小时,且不说有无劳动合同,仅就工作时间,对收费员来说,是否合法请予明确。
在收费过程中,经营单位收费员不主动出示上岗证件,车主可以拒缴,并且普遍存在态度蛮横,威胁等现象。经营单位存在私自锁车现象,谁给予他们这样的权利?是否合法请予明确。
二.合理性问题。
西和停车位根据县有关部门文件定价,规定15分钟免费,15分钟的免费时间过短,是否可适当调整。定价方面应综合考虑车位保有量,经济水平,而西和停车位凭有关单位文件,在合法性欠缺的基础上一小时之内收费三元,超过一小时加收一元,每日没车同一车位上限十元,就在2020年3月17日又有所上调,每日没车同一车位上限十五元请问在一个经济如此落后的穷困县,收费标准和一些二三线大城市一个水平,如此之高是根据什么制定的?这不免让民众对收费的初衷产生巨大怀疑。请予明确。
停车位的收费虽有一定的必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公共资源合理利用,但一定要建立在合法合理,公开透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础上。
一,合法性问题。
对于公共资源,公民已经履行相关义务,也属全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但并未授权可以进行收费,其他法律法规也无相关授权规定,对政府权力法无授权既禁止,根据法律冲突原则,仅凭地方文件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实体上是否合法请予明确。
《价格法》第十九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权限适用范围以中央和省级地方定价目录为依据。西和公共道路停车位收费以市、县级文件缺乏依据,《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定价应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并举行听证,而西和公共停车位的收费在听取群众意见上空缺。并且就在2020年3月17日,仅凭相关单位一纸公文又对收费时间和金额做出上调,也未听取群众意见并听证,在程序上亦缺乏法律依据。程序上是否合法请予明确。
公共停车位的收费宗旨是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所收款项也是用于专款专用于公共交通事宜,这部门款项应当是透明的。而收费两年来,收费多少,去向如何并未公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是与民夺利中饱私囊?请予明确。
《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即使延长每日不得延长超过三小时,累计延长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2020年3月17日前,收费时间为早7:30点到晚10点,每日工作13.5小时,调整后变为早7:00到晚10:00,每日工作整整14小时,且不说有无劳动合同,仅就工作时间,对收费员来说,是否合法请予明确。
在收费过程中,经营单位收费员不主动出示上岗证件,车主可以拒缴,并且普遍存在态度蛮横,威胁等现象。经营单位存在私自锁车现象,谁给予他们这样的权利?是否合法请予明确。
二.合理性问题。
西和停车位根据县有关部门文件定价,规定15分钟免费,15分钟的免费时间过短,是否可适当调整。定价方面应综合考虑车位保有量,经济水平,而西和停车位凭有关单位文件,在合法性欠缺的基础上一小时之内收费三元,超过一小时加收一元,每日没车同一车位上限十元,就在2020年3月17日又有所上调,每日没车同一车位上限十五元请问在一个经济如此落后的穷困县,收费标准和一些二三线大城市一个水平,如此之高是根据什么制定的?这不免让民众对收费的初衷产生巨大怀疑。请予明确。
停车位的收费虽有一定的必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公共资源合理利用,但一定要建立在合法合理,公开透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