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市、县力量,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现将5起典型案件汇总如下:
①内丘县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焦炉出焦过程中烟气收集装置收集效果差,部分烟气未经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熄焦塔折流板有破损;熄焦车运焦过程中烟气无组织排放;冷鼓工序焦油船观察孔未采取密闭措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原煤转运通廊转运站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装置,仅采用喷淋抑尘装置,抑尘效果差。责令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62万元。
②宁晋县泽栋粮食购销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脱粒工序正在生产,脱粒机未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配套布袋除尘器反吹气泵未按规定使用。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10万元。
③沙河市运兴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破碎工序集气罩安装不规范,传送带密闭不严,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厂区内约10吨白云石原料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9万元。
④天津星耀五洲硅橡胶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密炼车间生产过程中门窗未关闭,配套建设的“UV光氧+碱喷淋”VOCs治理设施,喷淋设施未开启,厂区有明显异味。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6.2万元。
⑤平乡县慧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封盖烘干工序配套的废气收集罩安装不规范,废气不能有效收集治理。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2.2万元。
①内丘县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焦炉出焦过程中烟气收集装置收集效果差,部分烟气未经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熄焦塔折流板有破损;熄焦车运焦过程中烟气无组织排放;冷鼓工序焦油船观察孔未采取密闭措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原煤转运通廊转运站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装置,仅采用喷淋抑尘装置,抑尘效果差。责令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62万元。
②宁晋县泽栋粮食购销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脱粒工序正在生产,脱粒机未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配套布袋除尘器反吹气泵未按规定使用。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10万元。
③沙河市运兴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破碎工序集气罩安装不规范,传送带密闭不严,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厂区内约10吨白云石原料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9万元。
④天津星耀五洲硅橡胶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密炼车间生产过程中门窗未关闭,配套建设的“UV光氧+碱喷淋”VOCs治理设施,喷淋设施未开启,厂区有明显异味。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6.2万元。
⑤平乡县慧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封盖烘干工序配套的废气收集罩安装不规范,废气不能有效收集治理。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拟处罚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