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人类开始探索自身社会以来,一个幽灵就一直游走在社会科学领域。这个幽灵被冠以多样的称号:制度、规则与规范,而它的更宏大的化身则通常被称为秩序与结构。近来(新)制度主义或制度分析在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的兴起,只不过证实这个幽灵将永不离去。
从社会学成为一门科学时起,制度研究就一直是其核心。近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卡尔·马克思(Karl Marx)、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和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都将他们的主要精力致力于研究制度如何塑造个体行为与历史。毫不奇怪,制度研究迄今仍稳居社会学的中心地位(例如Powell and DiMaggio 1991;Brinton and Nee 2001)。
在经济学领域,新制度经济学(NIE)是除却新古典经济学的另一大主流(Clague 1997;Furubotn and Richter 1991;Grief 1998;Williamson 2000)。同时,以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约翰·康芒斯(John Commons)和韦斯利·米切尔(Wesley Mitchell)为传统的旧制度经济学(OIE),经受住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攻击,以新制度经济学之名实现了复苏(Field 1981)。
在比较政治学和历史社会学领域,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CIA)标志着制度分析的胜利回归(Clemens and Cook 1999;Evans 1995;Hall and Taylor 1996;Kato 1996;Thelen 1999,2003;Mahoney and Thelen 2010)。而尽管长期以来国际政治被视为一种鲜有正式制度的无政府状态,制度分析也成为国际政治学领域中的一大学派(Keohane and Martin 2003)。现实主义和制度主义关于制度自主性的争论,在国际政治作为一门科学而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Jervis 1998;Keohane and Martin 1995;Mearsheimer 1994-5)。
总而言之,如果说在今天的社会科学的诸多分支之间存在某个统一的主题的话,那就非制度研究莫属。如今,无人可以郑重反对“制度至关重要”这一老生常谈的说法。
从社会学成为一门科学时起,制度研究就一直是其核心。近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卡尔·马克思(Karl Marx)、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和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都将他们的主要精力致力于研究制度如何塑造个体行为与历史。毫不奇怪,制度研究迄今仍稳居社会学的中心地位(例如Powell and DiMaggio 1991;Brinton and Nee 2001)。
在经济学领域,新制度经济学(NIE)是除却新古典经济学的另一大主流(Clague 1997;Furubotn and Richter 1991;Grief 1998;Williamson 2000)。同时,以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约翰·康芒斯(John Commons)和韦斯利·米切尔(Wesley Mitchell)为传统的旧制度经济学(OIE),经受住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攻击,以新制度经济学之名实现了复苏(Field 1981)。
在比较政治学和历史社会学领域,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CIA)标志着制度分析的胜利回归(Clemens and Cook 1999;Evans 1995;Hall and Taylor 1996;Kato 1996;Thelen 1999,2003;Mahoney and Thelen 2010)。而尽管长期以来国际政治被视为一种鲜有正式制度的无政府状态,制度分析也成为国际政治学领域中的一大学派(Keohane and Martin 2003)。现实主义和制度主义关于制度自主性的争论,在国际政治作为一门科学而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Jervis 1998;Keohane and Martin 1995;Mearsheimer 1994-5)。
总而言之,如果说在今天的社会科学的诸多分支之间存在某个统一的主题的话,那就非制度研究莫属。如今,无人可以郑重反对“制度至关重要”这一老生常谈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