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天下吧 关注:56,225贴子:973,868
  • 6回复贴,共1

虽然有些绕,但这应该是历史上此次合纵军攻秦的真实背景。(我反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虽然有些绕,但这应该是历史上此次合纵军攻秦的真实背景。(我反正刚开始看的时候是晕的)
赵悼襄王元年(廉颇既亡入魏)秦国派遣井忌联盟赵国攻燕之际,又令老将蒙骜领兵伐韩,接连攻下韩国十五座城池。
十五座韩国城池,让本就弱小的韩国丢失了将近一半领地,由于韩国北方紧邻赵国,丢失这些土地以后,也让赵国邯郸暴露在了秦国的兵锋之下。
紧接着,由于秦、赵联军攻燕之事,导致燕国上下惶恐。
燕王麾下有一大臣,唤做蔡泽。蔡泽就向燕王献计,以河间十城贿赂秦相吕不韦,破坏秦、赵联盟。
河间那块沃土,乃赵、燕两国共同掌管,若是中间加上一块秦国领地,还能为燕国减轻压力。
燕王虽然舍不得十座城池,可是考虑到秦、赵若继续联盟下去,燕国将有亡国之祸,也只得依计行事。
于是乎,赵燕王派遣蔡泽入秦,以河间十座城池贿赂吕不韦,秦国不费一兵一卒得到燕国十座城池。
吕不韦这招先是和赵攻燕,既破坏了合纵联盟,给秦国攻打韩国创造了时机,又吓得燕国双手奉上十座城池。
燕、赵两国,都被吕不韦玩弄于鼓掌之中。
更夸张的事情还在后面。
吕不韦得到河间十城以后仍不满足,想要攻赵以广河间封地,就准备与燕国结盟。
为了保证两国盟约的有效性,吕不韦派遣张唐前往燕国为相,并且要求燕国将太子丹送到秦国为人质。
燕王欣然应诺,仗着秦、赵联盟破裂之际,仗着自己背后有秦国这座大山,遂起兵攻赵,想要夺回被李牧攻下的城池。
假如这个时候,秦国联合燕国攻赵,赵国若没有其余国家相助,的确凶多吉少。
可惜的是,秦国没有出兵,膨胀的燕国反而被庞暖击败,也成了庞暖拜将以来的首胜。
与此同时,吕不韦派遣甘罗出使赵国。
甘罗巧舌如簧,告知赵王:文信侯欲攻赵者,为广河间也。王不如赍臣五城以广河间,请归燕太子,与强赵攻弱燕。
赵国畏惧秦国,又想要维系与秦国之间的联盟,当即应允了这个条件,送上五座城池以广吕不韦河间封地。
于是秦国归换燕太子。
赵攻燕,得上谷三十城,令秦有十一。
不得不说,吕不韦的一系列操作,简直妙到绝巅峰,先是和赵攻燕,破坏合纵联盟,让秦国有机会攻下韩国十五座城池。
紧接着利用燕、赵两国畏惧秦国的心理,空手套白狼从燕国那里得到了河间十城,紧接着又一通威胁,兵不血刃得到赵国河间五城,
就连赵国辛辛苦苦打下的燕国三十座城池,秦国也分到了十一座。
没有通过战争,仅仅依靠反复背信弃义的外交手段,以及秦国强大的国力,就兵不血刃获得燕赵二十六座城池。
若再加上韩国的十五座城池,吕不韦的这波操作,让秦国足足增加了四十一座城池,几乎相当于整个韩国的所有疆域了。
这四十一座城池,不仅极大扩张了秦国领地,也让各国深深感受到了秦国的威胁。
于是乎,才有了庞暖统帅合纵大军攻秦之事。
可惜,这次合纵以失败告终,也成了战国时期关东诸侯的最后一次合纵。
以上皆为复制《赵公子》第162章 历史拐点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4-07 15:22回复
    蔡泽本为燕人,学有所成以后想要出仕,奈何屡屡碰壁,根本得不到重用。
    无奈之下,蔡泽远赴秦国,为秦相范睢所看重,极力举荐给秦昭襄王,被授予了客卿职位,待范睢被罢免相国之位以后,蔡泽成为新的秦相。
    可惜蔡泽仅仅出任了几个月相国之位,就被人恶语中伤,他担心被杀,托病辞掉了相国职位,这才得以保全自己,反而被封为纲成君。
    秦始皇继位的那年,吕不韦派遣蔡泽前往燕国为官,到如今已经三年矣。
    由于蔡泽曾在秦国担任过相国之位,倒也颇受燕王器重,眼看燕国被秦、赵联军攻打,已经有了亡国之祸,蔡泽就向燕王献计,以河间十城贿赂秦相吕不韦,破坏秦、赵联盟。
    河间那块沃土,乃赵、燕两国共同掌管,若是中间加上一块秦国领地,还能为燕国减轻压力。
    燕王虽然舍不得十座城池,可是考虑到秦、赵若继续联盟下去,燕国将有亡国之祸,也只得依计行事。
    于是乎,赵燕王派遣蔡泽入秦,以河间十座城池贿赂吕不韦,秦国不费一兵一卒得到燕国十座城池。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4-07 15:24
    回复
      2025-08-19 04:19:5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呵呵,三次元的东西有必要在二次元讨论吗?


      IP属地:加拿大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04-07 15:46
      收起回复
        這排版我也暈了


        IP属地:中国台湾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4-07 15:46
        收起回复


          IP属地:中国香港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0-04-08 01: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