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和你说法律。
致夏宛双女士
根据《著作权行政刑罚实施办法》,夏女士未经他人许可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夏女士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将他人的作品窃为己有。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夏女士此行为属于剽窃他人知识成果,也就是侵犯知识产权,如若我们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夏女士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本篇不包含任何三次信息,希望夏宛双女士给出具体回应,您的道歉信在未满二十四小时的时候进行了删除,希望您给出道歉和说法
——————挽朱华群员曲芙晓执笔,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