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确定首都周边城镇的户口迁移政策。“北三县”(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居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按照京冀合作框架协议,严格户籍管理,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且参加3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或依法纳税3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广阳区、安次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清县、固安县居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并参加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或依法纳税1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三)全面放开非首都周边城镇的落户条件。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居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四)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经组织或人社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具有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才,可以凭相关学历、人才绿卡、资格证书等,可以在就业、居住地办理我市常住户口。
(三)全面放开非首都周边城镇的落户条件。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居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四)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经组织或人社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具有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才,可以凭相关学历、人才绿卡、资格证书等,可以在就业、居住地办理我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