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起诉状的内容:
本人2016年在上海巴士电车汽车驾驶员培训公司报名学车,报名地址是在上海市宝山区顾陈路327号。
报名之后,2016年没怎么学车。2017年开始学车时,教练名叫刘学军,我刚跟他学了几次车,他就发微信给我说“你懂得”,他都暗示了,我没办法只好送了一条硬盒中华烟(400元)。
后来学车过程中,巧立名目,我考试挂了几次,他就收补考费400元一次,45分钟一个课时,每个课时250元,坑了我好几千。而且,每次考试前一天我练车的话,结束后,他刘学军都会说:明天过了别忘了发红包啊。第二天早上我去考试,他又会用微信发消息:考试注意点,过了别忘了发红包。我记得在2017年4月份左右,我第一次考科目二的时候,刘学军建议给我办理一个早一点的考试号和特定的车道号,需要收取650元,我同意了。那天我的确是比较早考试的,但是我没有在熟悉的道路上考试。而且这么点事情就要650元,难怪他交钱的时候自己不让我一起去,看来都被他拿了。后来我自己每次只要缴纳20元费用就可以早上去领取前排的号。我科目二五次都挂了。在此,我要求赔偿,当年驾校收取我6140元学费,因为我考试失败,驾校按合同退回了我2149元。也就是驾校收取了3991元学费。在此,我要求驾校再次退还3000元。因为驾校并没有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教练刘学军多次违反合同收取费用,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心里压力,使得我考试时十分紧张,担心考不过又要缴纳各种补考费、学时费。另外,因教练刘学军收取高额费用,使得我根本不敢多练车,每次只敢在考试前几天尽可能的短时间练车,为了尽可能少缴纳给他250元/45分钟的学时费。驾校未尽到管理教练的义务,所以我要求驾校再次退还3000元学费。另外991元驾校也付出了劳动,是驾校的合理报酬。(见附件一的证据)
到2018年10月,刘学军打电话给我要推荐给我一种学费便宜的方式,我信了。他告诉我学费只要4500。
2018.10.13我在巴士驾校再次报名,当时合同上写的是4000元,(可见附件二证据)但是驾校人员另外要我缴纳500元现金,这在合同上没有体现出来。我现在打电话质问这件事情,他们驾校又不认可了。
接下来,我继续学车,他刘学军又来收费。在2019.4.8日下午,也就是科目三第二次考试前一天,我学完车以后,他刘学军又来打电话问我要钱。我忍无可忍,表示再也不会给他钱了。2019年4月30日我发微信给刘学军,要把以前的乱收费的钱还回来、否则我就投诉。刘学军就把我微信拉黑、电话拉黑。接下来我科目三还有3次考试机会,但是无法培训,只能裸考,致使我考试屡次失败,科目三不及格。
于是,我去找驾校处理,驾校解释说这件事情他们不管,因为刘学军是他们驾校名下挂靠的私人老板,而我签的合同又只能和他学车,想换教练都不行。
后来,我借用同事的手机打电话给刘学军,接电话的是他老婆,他老婆说:这电话号码是她的了,叫我不要打电话给她了,还直接骂我!然后就挂电话了。
然后我再打了一个电话,是那刘学军接的,电话中还死活不承认这钱是乱收的,说是合同中约定的,我也就没理他了。
我也打电话给12319、12328投诉了,后来巴士行政部打电话让我去处理,只给我办理退学手续,我中午赶过去,他们行政部、车队经理找无数理由就是不管:刘学军是他公司挂名的个人教练,他们只给他挂个名,其余事情不管。
接下来我再打电话投诉,他刘学军终于肯还钱了,我清单列给他,5730元(应是5930元,我漏算200元)。他只想还3000元,我不同意,他最终分了两次还给了我5730元。这5730是刘学军借口补考费、学时费收取的费用(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见附件四)。(聊天记录可见附件三)
我现在要求归还的是他另外收取的好处费,和驾校的学费:
1、他暗示我送的一条中华烟,约400元(无证据,可以当面对质);
2、要了两次红包,总计400元(微信转账上有记录);
3、我第一次科目二考试时,他拿去我的650元说去考试疏通(无证据,可以当面对质,我要求他归还600元)。
4、我漏算的200元课时费。
5、另外我要求驾校退还学费总计4500元:2019年4月30日我要求刘学军退还乱收取得费用,他将我微信拉黑,电话拉黑,此意完全是拒绝履行合同,致使我接下来科目三的考试失败。4000元写在合同上,还另外收了500现金(当时我微信转账500元给刘学军,刘学军给我了500元现金,我将这笔现金给了收费处)。
6、驾校退还我第一次学车时的学费3000元。
本人2016年在上海巴士电车汽车驾驶员培训公司报名学车,报名地址是在上海市宝山区顾陈路327号。
报名之后,2016年没怎么学车。2017年开始学车时,教练名叫刘学军,我刚跟他学了几次车,他就发微信给我说“你懂得”,他都暗示了,我没办法只好送了一条硬盒中华烟(400元)。
后来学车过程中,巧立名目,我考试挂了几次,他就收补考费400元一次,45分钟一个课时,每个课时250元,坑了我好几千。而且,每次考试前一天我练车的话,结束后,他刘学军都会说:明天过了别忘了发红包啊。第二天早上我去考试,他又会用微信发消息:考试注意点,过了别忘了发红包。我记得在2017年4月份左右,我第一次考科目二的时候,刘学军建议给我办理一个早一点的考试号和特定的车道号,需要收取650元,我同意了。那天我的确是比较早考试的,但是我没有在熟悉的道路上考试。而且这么点事情就要650元,难怪他交钱的时候自己不让我一起去,看来都被他拿了。后来我自己每次只要缴纳20元费用就可以早上去领取前排的号。我科目二五次都挂了。在此,我要求赔偿,当年驾校收取我6140元学费,因为我考试失败,驾校按合同退回了我2149元。也就是驾校收取了3991元学费。在此,我要求驾校再次退还3000元。因为驾校并没有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教练刘学军多次违反合同收取费用,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心里压力,使得我考试时十分紧张,担心考不过又要缴纳各种补考费、学时费。另外,因教练刘学军收取高额费用,使得我根本不敢多练车,每次只敢在考试前几天尽可能的短时间练车,为了尽可能少缴纳给他250元/45分钟的学时费。驾校未尽到管理教练的义务,所以我要求驾校再次退还3000元学费。另外991元驾校也付出了劳动,是驾校的合理报酬。(见附件一的证据)
到2018年10月,刘学军打电话给我要推荐给我一种学费便宜的方式,我信了。他告诉我学费只要4500。
2018.10.13我在巴士驾校再次报名,当时合同上写的是4000元,(可见附件二证据)但是驾校人员另外要我缴纳500元现金,这在合同上没有体现出来。我现在打电话质问这件事情,他们驾校又不认可了。
接下来,我继续学车,他刘学军又来收费。在2019.4.8日下午,也就是科目三第二次考试前一天,我学完车以后,他刘学军又来打电话问我要钱。我忍无可忍,表示再也不会给他钱了。2019年4月30日我发微信给刘学军,要把以前的乱收费的钱还回来、否则我就投诉。刘学军就把我微信拉黑、电话拉黑。接下来我科目三还有3次考试机会,但是无法培训,只能裸考,致使我考试屡次失败,科目三不及格。
于是,我去找驾校处理,驾校解释说这件事情他们不管,因为刘学军是他们驾校名下挂靠的私人老板,而我签的合同又只能和他学车,想换教练都不行。
后来,我借用同事的手机打电话给刘学军,接电话的是他老婆,他老婆说:这电话号码是她的了,叫我不要打电话给她了,还直接骂我!然后就挂电话了。
然后我再打了一个电话,是那刘学军接的,电话中还死活不承认这钱是乱收的,说是合同中约定的,我也就没理他了。
我也打电话给12319、12328投诉了,后来巴士行政部打电话让我去处理,只给我办理退学手续,我中午赶过去,他们行政部、车队经理找无数理由就是不管:刘学军是他公司挂名的个人教练,他们只给他挂个名,其余事情不管。
接下来我再打电话投诉,他刘学军终于肯还钱了,我清单列给他,5730元(应是5930元,我漏算200元)。他只想还3000元,我不同意,他最终分了两次还给了我5730元。这5730是刘学军借口补考费、学时费收取的费用(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见附件四)。(聊天记录可见附件三)
我现在要求归还的是他另外收取的好处费,和驾校的学费:
1、他暗示我送的一条中华烟,约400元(无证据,可以当面对质);
2、要了两次红包,总计400元(微信转账上有记录);
3、我第一次科目二考试时,他拿去我的650元说去考试疏通(无证据,可以当面对质,我要求他归还600元)。
4、我漏算的200元课时费。
5、另外我要求驾校退还学费总计4500元:2019年4月30日我要求刘学军退还乱收取得费用,他将我微信拉黑,电话拉黑,此意完全是拒绝履行合同,致使我接下来科目三的考试失败。4000元写在合同上,还另外收了500现金(当时我微信转账500元给刘学军,刘学军给我了500元现金,我将这笔现金给了收费处)。
6、驾校退还我第一次学车时的学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