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暴力拆迁-趁人不在家乱拆乱砸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我来自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汪沟村村民汪保贤;因洛门镇镇政府与2020年5月18日下午4:30左右,洛门镇政府和村领导联合指挥暴力强拆强占我家居住地和做生意小店,在双方没达成协商一致情况下,强行拆居住的房子,以及房屋旁边的0.5亩地皮一起用铲车铲平,因此块地法院再2017年判决后进入协商解决协商执行期。双方还未达成协商一致期间,出现了强拆突发事件。指挥人:王光明让挖掘机直接在家里没人情况下,也没达成双方协议状况下,偷偷进行强拆。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和亵渎,执法犯法;当家人打电话我们夫妻双方赶到现场时,一片狼藉。房子中所有家具和用品全部砸碎,破坏了。当时就报了警!警察在晚上才到现场和另外一处居住地了解情况;但后续不了了之。十多年了一直就不能放过我们这一家人吗?我们是老实本分的农民,没有什么本领,靠地,靠天,靠点小本生意维持一家人生计,难道我们想正常生活下去也要不断接受多次威胁殴打压迫活下去吗?我们家人想拿起法律维护我们正当的权利。如图(破坏前后照片)
事由:
在4月初傍晚,政府人员曾上当事人另外一处居住地以清理垃圾,环境治理为由让签字清理垃圾,当时天色已晚,也看不清什么字,就直接在指定地方签字。当第二天白天发现完全跟叙述事实不否,属于欺诈行为,当天也找前一天让签字的人,到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政府人员也用这样的手段欺压老百姓,难道没有法律约束和处理吗?
过了大约一周,又来了几个号称政府人员的公职人员,放了一张房屋拆除单子,怎么前几天签字清理垃圾,变成了拆房子,即使是政府人员或老百姓,是不是都要遵循法律,不能徇私枉法吧。
在2017年法院调解协商过程中提出0.5亩地以及房屋赔款金额为:80585元人民币(按照当时支付费用和现阶段评估得出),法院判决书在前,在法院判决协商执行期间,政府强拆了法院正在执行协商的地方。政府是否出面尽快解决此事。10多年到没有发生争议前都是合法合理的,在当初居住做生意时,是村委会帮忙接了自来水和电。现阶段政府跟村支书汪军林(廖阳村村书记)建幼儿园达成利益一致;我家居住地和小生意地方就被定性违建了。违建我们配合政府,但是否正常的土地应该得到应有的赔偿?法院在2017年判决书也没有依据是违章使用和建筑。他们看上谁家地谁家就要倒霉吗?本人也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响应配合国家政策,积极跟着党的脚步维护国家利益,个人生存不受压迫欺凌。这么多年所有强行占有的土地和被殴打一直上诉无门,长久没有解决,长期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本人希望看到帖子的领导能够调查实情妥善解决处理。
廖阳村村书记在河堤东西两侧开沙场,占地近30亩左右,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和污染,工作时扬沙漫天飞,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管辖政府怎么不闻不问,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出面管理处理。多次找政府无门,拒绝长期拖延,试问政府和村支书就这样打配合欺压老百姓能走远吗,要长久的欺压老百姓无法正常生活吗?以下如图(开采沙场全貌和现场)
政府目前出面协商赔偿,达成一致我们配合接受。强拆,强霸占,当事人不接受。会通过媒体和上访形式让全国人看看地方政府对老百姓处理事情的方法。老百姓也要活下去,也要生存,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不能是让老百姓苦不堪言活不下去的政府。希望相关政府领导介入详细调查,调查出真实详情;还我个公道,还我一片安宁的生活环境。谢谢能看到帖子的领导,跪谢了。。。。。。。!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我来自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汪沟村村民汪保贤;因洛门镇镇政府与2020年5月18日下午4:30左右,洛门镇政府和村领导联合指挥暴力强拆强占我家居住地和做生意小店,在双方没达成协商一致情况下,强行拆居住的房子,以及房屋旁边的0.5亩地皮一起用铲车铲平,因此块地法院再2017年判决后进入协商解决协商执行期。双方还未达成协商一致期间,出现了强拆突发事件。指挥人:王光明让挖掘机直接在家里没人情况下,也没达成双方协议状况下,偷偷进行强拆。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和亵渎,执法犯法;当家人打电话我们夫妻双方赶到现场时,一片狼藉。房子中所有家具和用品全部砸碎,破坏了。当时就报了警!警察在晚上才到现场和另外一处居住地了解情况;但后续不了了之。十多年了一直就不能放过我们这一家人吗?我们是老实本分的农民,没有什么本领,靠地,靠天,靠点小本生意维持一家人生计,难道我们想正常生活下去也要不断接受多次威胁殴打压迫活下去吗?我们家人想拿起法律维护我们正当的权利。如图(破坏前后照片)
事由:
在4月初傍晚,政府人员曾上当事人另外一处居住地以清理垃圾,环境治理为由让签字清理垃圾,当时天色已晚,也看不清什么字,就直接在指定地方签字。当第二天白天发现完全跟叙述事实不否,属于欺诈行为,当天也找前一天让签字的人,到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政府人员也用这样的手段欺压老百姓,难道没有法律约束和处理吗?
过了大约一周,又来了几个号称政府人员的公职人员,放了一张房屋拆除单子,怎么前几天签字清理垃圾,变成了拆房子,即使是政府人员或老百姓,是不是都要遵循法律,不能徇私枉法吧。
在2017年法院调解协商过程中提出0.5亩地以及房屋赔款金额为:80585元人民币(按照当时支付费用和现阶段评估得出),法院判决书在前,在法院判决协商执行期间,政府强拆了法院正在执行协商的地方。政府是否出面尽快解决此事。10多年到没有发生争议前都是合法合理的,在当初居住做生意时,是村委会帮忙接了自来水和电。现阶段政府跟村支书汪军林(廖阳村村书记)建幼儿园达成利益一致;我家居住地和小生意地方就被定性违建了。违建我们配合政府,但是否正常的土地应该得到应有的赔偿?法院在2017年判决书也没有依据是违章使用和建筑。他们看上谁家地谁家就要倒霉吗?本人也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响应配合国家政策,积极跟着党的脚步维护国家利益,个人生存不受压迫欺凌。这么多年所有强行占有的土地和被殴打一直上诉无门,长久没有解决,长期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本人希望看到帖子的领导能够调查实情妥善解决处理。
廖阳村村书记在河堤东西两侧开沙场,占地近30亩左右,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和污染,工作时扬沙漫天飞,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管辖政府怎么不闻不问,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出面管理处理。多次找政府无门,拒绝长期拖延,试问政府和村支书就这样打配合欺压老百姓能走远吗,要长久的欺压老百姓无法正常生活吗?以下如图(开采沙场全貌和现场)
政府目前出面协商赔偿,达成一致我们配合接受。强拆,强霸占,当事人不接受。会通过媒体和上访形式让全国人看看地方政府对老百姓处理事情的方法。老百姓也要活下去,也要生存,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不能是让老百姓苦不堪言活不下去的政府。希望相关政府领导介入详细调查,调查出真实详情;还我个公道,还我一片安宁的生活环境。谢谢能看到帖子的领导,跪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