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建设闹村乡苍南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在闹村乡苍南村,总占地面积9.9亩(包括附属设施),建设墓穴1500对,其中节地生态葬法450对。公墓绿地率要达60%以上,绿化覆盖率要达80%以上。
二、该公益性公墓由闹村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闹村乡人民政府对该公益性公墓建设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该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可由闹村乡苍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成立公墓资金专户,由闹村乡人民政府统一核算和监管,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三、该公益性公墓建设必须在县资规部门界定的范围内建设,严格按照你乡上报的《平阳县闹村乡苍南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设计方案》中的设计图纸施工,符合公益性公墓和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标准;严格按照《闹村乡苍南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登记表》中要求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等工作。
四、该公益性公墓由你乡负责管理,公墓所有款项往来一律经过公墓资金专户,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你乡还要根据墓地建设及后续管理的实际情况落实必要的管理资金,出售收入不低于15%的金额预留作为墓穴在其使用期内的维护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五、接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林业、土地等相关手续。
六、该公益性公墓建设须在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到期未动工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建设项目。
七、该公益性公墓竣工后,要函告我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向物价主管部门申请其穴位使用费及相关服务收费定价,未经验收和定价不得投入使用。
平阳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二、该公益性公墓由闹村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闹村乡人民政府对该公益性公墓建设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该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可由闹村乡苍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成立公墓资金专户,由闹村乡人民政府统一核算和监管,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三、该公益性公墓建设必须在县资规部门界定的范围内建设,严格按照你乡上报的《平阳县闹村乡苍南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设计方案》中的设计图纸施工,符合公益性公墓和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标准;严格按照《闹村乡苍南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登记表》中要求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等工作。
四、该公益性公墓由你乡负责管理,公墓所有款项往来一律经过公墓资金专户,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你乡还要根据墓地建设及后续管理的实际情况落实必要的管理资金,出售收入不低于15%的金额预留作为墓穴在其使用期内的维护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五、接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林业、土地等相关手续。
六、该公益性公墓建设须在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到期未动工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建设项目。
七、该公益性公墓竣工后,要函告我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向物价主管部门申请其穴位使用费及相关服务收费定价,未经验收和定价不得投入使用。
平阳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