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电子数据的形式?
司法实务中,电子数据的形式多种多样,综合来看,电子数据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类:
一次生成并静态存储于相关载体的信息,如硬盘、光盘、黑匣子、磁卡等;
数据库等自动组织系统进行自动生成并组织管理的信息,如软件运行数据、网络游戏数据、股票交易数据等;
通过计算机、电话、传真网络以及无线电形式传递交换信息,如视频音频传输、电子签章、网络下载、聊天记录、传真、电子邮件等。
从以上定义可知电子数据有三个基本特征:存在形式数字化、依附的载体不固定、能复制。
正是因为电子数据有其特有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对电子数据质证有不同于其他类型证据的特殊方法。
诉讼律师若能结合电子数据的特性对其进行质证、策略方法得当,即能有效瓦解举证方的证明体系,直至赢得案件。
司法实务中,电子数据的形式多种多样,综合来看,电子数据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类:
一次生成并静态存储于相关载体的信息,如硬盘、光盘、黑匣子、磁卡等;
数据库等自动组织系统进行自动生成并组织管理的信息,如软件运行数据、网络游戏数据、股票交易数据等;
通过计算机、电话、传真网络以及无线电形式传递交换信息,如视频音频传输、电子签章、网络下载、聊天记录、传真、电子邮件等。
从以上定义可知电子数据有三个基本特征:存在形式数字化、依附的载体不固定、能复制。
正是因为电子数据有其特有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对电子数据质证有不同于其他类型证据的特殊方法。
诉讼律师若能结合电子数据的特性对其进行质证、策略方法得当,即能有效瓦解举证方的证明体系,直至赢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