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瓶子水123吧 关注:5贴子:402
  • 3回复贴,共1

“法家”的“道本体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作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一面把道奉为宇宙本体、宣称世界万物都产生于道,一面断言作为第一存在的道与万物有别、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无。
      在老子哲学里,道既然是宇宙的最终本源和存在依据,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宇宙的最高权威。道的本体价值和绝对权威规定了道的无与伦比的价值。万物的生成与道的本体地位相关。老子把万物置于道的主宰之下,而且天地也处于道的统辖之中。“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作为宇宙间的四大权威,道、天、地、人优于其他万物,是一种尊贵的存在。它们的关系不是并列的,而有先后之分本末之别。是道----天----地----人。道作为最高存在排在最前面。
      老子在弘扬道的权威的同时,降低了天的权威,使之隶属于道的统辖之下。道派生万物的道本体论开启了道家的特色,把儒家那种拘于人文领域的道擢升到宇宙本体,从此道成为哲学中最基本的范畴之一。道家和法家同属于道本论者。无论是老子还是韩非同把道视为宇宙本体。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韩非的“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与老子一样把道奉为世界的第一存在。
       道德在儒、道、法三家有着完全不同的内涵好理解。儒家指“仁义道德”;道家指“保持天然本性”;法家指“禀宇宙本体道而获得自身的本质规定性”。道本体论和天本体论的共同点是:1.人的本体依托;2.至高权威;3.公正无私。不同点也有:1.人格神和意志;2.高高在上的倾诉对象;3.对人的行为的俯瞰和审判------惩恶杨善。而道没有后三点使道更具有形而上的特点,具有了超功利性、超世俗性的特点。



1楼2009-12-05 01:27回复
    过去写的,感到不好。提提意见。


    2楼2009-12-05 01:28
    回复
      2025-08-03 21:56:2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理解。
      道=物理规律(或者还有神秘的社会规律?)
      天=大自然(生物界和具体的自然环境)
      当然,老子的认识是独特的和原始的。处在比苏格拉底还有古老的时代,我们实在不能苛求其能产生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了。当然,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宇宙间的一种深刻道理。


      IP属地:陕西3楼2009-12-06 12:25
      回复
        当然你可以看到老子在认识方法论上的原始:
        人发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呵呵,真是玄而又玄。人是怎么法地的?地又是怎么法天的?当然,现在有很多牵强附会的解释。
        就如同,用阴阳五行来解释大自然一样,认识很粗糙和原始。


        IP属地:陕西4楼2009-12-06 12: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