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羽之辉吧 关注:24贴子: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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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吧废除议会制,改为吧主独裁。本人为最高统治者。解散羽辉议会。所有事务最终决定权归本人所有。沫沫 和 小吧主 依然有管理权力,有冲突时不得违背本人命令。


IP属地:山东1楼2009-12-05 20:41回复
    回复:2楼
    反对无效,某予以驳回。


    IP属地:山东3楼2010-02-28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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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冲突时不得违背本人命令。我说的是最高王法。


      IP属地:山东5楼2010-02-2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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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6楼
        还有异议没?


        IP属地:山东7楼2010-03-13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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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8楼
          王法效力不如最高王法。驳回。


          IP属地:山东9楼2010-06-1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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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0楼
            爱妃~怎么到前殿来了?还是随孤王回后宫吧~


            IP属地:山东11楼2010-06-2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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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需要先在贴吧里发一个帖子申请,待某批准之后,你拿着本王批的条子到度娘那里领职位才行~~~当然,沫沫批的条子也有效。


              IP属地:山东14楼2012-01-08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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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萌小呆~~~
                其实现在你在本吧的贴吧经验已经比沫沫高了,坐二号位置都名副其实的说。


                IP属地:山东16楼2012-01-0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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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help/bzsq/index.html
                  好像现在吧主申请升级了?嘛,你可以看看~


                  IP属地:山东17楼2012-01-0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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