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足球竞赛规则
为了促进桌上足球科学而规范化发展及国内正常有序开展桌上足球推广和赛事需要,由中国桌上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编写组参照最新颁布的国际规则编写而成,并提交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订通过,让各地桌上足球推广和赛事组织者有了统一的执法依据。
本规则中所涉及的器材结构以3-5-2-1的球台阵型结构为主(3为前锋杆,即三人杆;5为中场杆,即5人杆;2为后卫杆,即2人杆;1为守门员杆),不同规格的球台结构可能略有差异,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总 则
所有桌式足球的竞赛组织者和选手均须遵守本规则。
A、本规则是裁判工作指南,其首要目的是说明桌式足球竞赛规则。本规则可保证裁判的权威性,但裁判在执行规则时不可过于固守规则而使比赛不能顺利进行。
B、桌式足球竞赛规则同等地适用于裁判和选手。
C、本规则的目的是促使选手公平竞赛,相互尊重。
D、在比赛中,裁判可能会犯错误,但比赛结果以裁判的最终判罚为准,即使误判或错判也不再更改。
执裁权威性
A、本规则由中国桌式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编写组编写,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
B、如在执行中出现本规则没有涉及到的问题,由赛事技术人员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建议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议。
C、有些场次的比赛可设裁判,也可不设裁判。在设裁判的场次中,以裁判的判罚为准,。在不设裁判的场次中,遇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请大赛裁判到场裁决。
D、裁判长被请来解决比赛进行中出现的问题时,可以向其他在场的裁判询问情况。若在场的裁判超过1人,应参考级别较高的裁判的意见;若无裁判在场,被请来解决问题的裁判长根据现场情况作出判罚或处理。
E、只有总裁判长有权作出影响一局或一场比赛结果的判罚,更严重的判罚由总裁判长会同赛事总监作出决定。
场地与器材
A、场地
a、 比赛场地:观众观看比赛、安置球台的地方和选手站位的空间为比赛场地,一般的全国正式比赛,每张球台的占地面积为2.5mX3m;
b、 比赛区:球门框和边框内壁所形成的空间。
B、器材
a、 比赛的组织者须提供可用于竞赛的器材(稳定的球台,结实的球员、干净且直的球杆),比赛组织者事先将在竞赛规程中公布指定器材;
b、 球台的表面应为平整光滑的,否则不得在比赛中使用;
c、 选手可以润滑球杆,但不得改变球杆内部构造;
d、 组织者可以指定润滑产品的品牌和清洁剂代理商,但指定产品须便于选手使用。不使用指定产品的可取消其参赛资格
e、 严禁在球台上使用松香(如用于手球)或锰或类似的物质,否则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f、 组织者有权禁止使用对器材或选手有害的产品;
g、 除常规保养之外,严禁改变球台或球员的使用性能。
C、球
a、球的材质不限,但必须使用在大会指定用球,比赛指定用球将在竞赛规程中公布;
b、参赛选手应自备比赛用球,或在比赛现场购买指定用球。
D、手柄
a、如手柄可换,参赛选手都可使用自备手柄,但自备手柄必须与球杆配套,且不得对球台或选手造成伤害;
b、选手的动作应无助力或阻力,禁止使用机械装置。手柄必须安全地固定在球杆上;
c、组织者有权认定手柄危险与否,决定选手能否使用自备手柄,不服从组织者的决定可导致被取消参赛资格;
d、参赛选手必须能在两局比赛之间的间隔时间内、暂停期间或得分后与下次开球前的时间内换好手柄。
E、附属装备
a、允许使用不会对选手或其他参赛者造成危险的附属装备(如手套、松紧带、防滑带、手柄防滑套等)。
b、不得利用附属装备改变球台表面或结构。
细 则
1、体育道德
参赛选手不得在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场地有非体育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否则为违反体育道德。参赛选手、裁判以及观众之间应相互尊重。每个参赛选手和裁判都有责任向公众展现桌式足球运动魅力。
为了促进桌上足球科学而规范化发展及国内正常有序开展桌上足球推广和赛事需要,由中国桌上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编写组参照最新颁布的国际规则编写而成,并提交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订通过,让各地桌上足球推广和赛事组织者有了统一的执法依据。
本规则中所涉及的器材结构以3-5-2-1的球台阵型结构为主(3为前锋杆,即三人杆;5为中场杆,即5人杆;2为后卫杆,即2人杆;1为守门员杆),不同规格的球台结构可能略有差异,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总 则
所有桌式足球的竞赛组织者和选手均须遵守本规则。
A、本规则是裁判工作指南,其首要目的是说明桌式足球竞赛规则。本规则可保证裁判的权威性,但裁判在执行规则时不可过于固守规则而使比赛不能顺利进行。
B、桌式足球竞赛规则同等地适用于裁判和选手。
C、本规则的目的是促使选手公平竞赛,相互尊重。
D、在比赛中,裁判可能会犯错误,但比赛结果以裁判的最终判罚为准,即使误判或错判也不再更改。
执裁权威性
A、本规则由中国桌式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编写组编写,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
B、如在执行中出现本规则没有涉及到的问题,由赛事技术人员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建议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议。
C、有些场次的比赛可设裁判,也可不设裁判。在设裁判的场次中,以裁判的判罚为准,。在不设裁判的场次中,遇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请大赛裁判到场裁决。
D、裁判长被请来解决比赛进行中出现的问题时,可以向其他在场的裁判询问情况。若在场的裁判超过1人,应参考级别较高的裁判的意见;若无裁判在场,被请来解决问题的裁判长根据现场情况作出判罚或处理。
E、只有总裁判长有权作出影响一局或一场比赛结果的判罚,更严重的判罚由总裁判长会同赛事总监作出决定。
场地与器材
A、场地
a、 比赛场地:观众观看比赛、安置球台的地方和选手站位的空间为比赛场地,一般的全国正式比赛,每张球台的占地面积为2.5mX3m;
b、 比赛区:球门框和边框内壁所形成的空间。
B、器材
a、 比赛的组织者须提供可用于竞赛的器材(稳定的球台,结实的球员、干净且直的球杆),比赛组织者事先将在竞赛规程中公布指定器材;
b、 球台的表面应为平整光滑的,否则不得在比赛中使用;
c、 选手可以润滑球杆,但不得改变球杆内部构造;
d、 组织者可以指定润滑产品的品牌和清洁剂代理商,但指定产品须便于选手使用。不使用指定产品的可取消其参赛资格
e、 严禁在球台上使用松香(如用于手球)或锰或类似的物质,否则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f、 组织者有权禁止使用对器材或选手有害的产品;
g、 除常规保养之外,严禁改变球台或球员的使用性能。
C、球
a、球的材质不限,但必须使用在大会指定用球,比赛指定用球将在竞赛规程中公布;
b、参赛选手应自备比赛用球,或在比赛现场购买指定用球。
D、手柄
a、如手柄可换,参赛选手都可使用自备手柄,但自备手柄必须与球杆配套,且不得对球台或选手造成伤害;
b、选手的动作应无助力或阻力,禁止使用机械装置。手柄必须安全地固定在球杆上;
c、组织者有权认定手柄危险与否,决定选手能否使用自备手柄,不服从组织者的决定可导致被取消参赛资格;
d、参赛选手必须能在两局比赛之间的间隔时间内、暂停期间或得分后与下次开球前的时间内换好手柄。
E、附属装备
a、允许使用不会对选手或其他参赛者造成危险的附属装备(如手套、松紧带、防滑带、手柄防滑套等)。
b、不得利用附属装备改变球台表面或结构。
细 则
1、体育道德
参赛选手不得在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场地有非体育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否则为违反体育道德。参赛选手、裁判以及观众之间应相互尊重。每个参赛选手和裁判都有责任向公众展现桌式足球运动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