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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宅基地邻居侵占我家3分之2土地,并且92年偷偷办理了土地证,相邻人指界签章是冒名签章的,没有让我家人签章,指界签章上的名字是一个没有土地的人,2018年,他又偷偷换发了不动产证,这些都没有公示出来,我们是2019年才知道他们办证,去找有关部门说只认他们证上的公章,我们举证出了他私自转变朝向,四至不清,冒名签章这些铁证出来,无人采纳,法院一审我们赢了,二审他们没有正面回答我为什么私自转变朝向,冒名签章,就是以我们不是主体资格直接终审了我家判我家输,请问这个社会还有公道吗?还讲理吗?办证有关部门办理这些证是希望我们因为发生纠纷事件引发命案才重视吗?




海南屯昌宅基地邻居侵占我家3分之2土地,并且92年偷偷办理了土地证,相邻人指界签章是冒名签章的,没有让我家人签章,指界签章上的名字是一个没有土地的人,2018年,他又偷偷换发了不动产证,这些都没有公示出来,我们是2019年才知道他们办证,去找有关部门说只认他们证上的公章,我们举证出了他私自转变朝向,四至不清,冒名签章这些铁证出来,无人采纳,法院一审我们赢了,二审他们没有正面回答我为什么私自转变朝向,冒名签章,就是以我们不是主体资格直接终审了我家判我家输,请问这个社会还有公道吗?还讲理吗?办证有关部门办理这些证是希望我们因为发生纠纷事件引发命案才重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