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及验收服务的办法和要求:
(一)、报价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之后,由采购人依据部门相关规定成立的采购小组开启各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先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经采购小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能响应本次竞价采购要求的,再对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以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列,依次推荐为第一、二、三顺位备选供应商,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以抽签形式确定各顺位备选供应商;若第一供应商不符合要求或无法签定合同,则由采购人确定是否与由下一顺位备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按照相关程序及本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始履行,办理签收及货款给付事宜,货物或服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或服务,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采购人将没收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解除采购合同。
(四)、所有报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报价人。报价人如对本竞价采购函(含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交报价文件,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竞价采购函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报价人发生违反本次竞价采购函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次竞价采购小组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报价人列入不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报价人(含委托代理机构及有关人员)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五)、报价人需咨询本次竞价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请与建阳监狱采购办(0599-8071038)联系,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含报价表、质量要求等样本)的文字、含义、释义权属福建省建阳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