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观设计注册制度也被称为“登记制度”,这是相对欧盟外观审查制度而言的,采用形式审查的制度,主要针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审查:
(1) 所提供的视图不适合复制,不能够清楚地表达寻求保护的对象;
(2) 视图名称不对应;
(3) 申请人为在欧盟地区无营业场所的公司或在欧盟地区无住址的自然人,且没有指定代理人;
(4) 费用缴纳不足;
(5) 产品名称有误;
即使是涉及实质性内容,也是针对该外观专利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是否构成了外观设计?提交的资料是否呈现了产品的整体和部分?从审查内容方面,欧盟外观设计的注册要求并没有针对外观设计新颖性和独创性进行的审查,即注册的欧盟共同体外观设计,不一定是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的。即当正确指明了产品名称、缴纳了申请和公布费用、提供了合适的视图、按照要求指定了代理人,欧盟外观设计可以很快获得注册,注册流程简单快捷。
因此,当得知有人事先注册了相似或相同产品的欧盟外观设计专利,或以此为基础进行投诉时,我们即便没有在欧盟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也可以从新颖性和独创性方面提出欧盟外观无效。
欧盟外观设计无效的主要程序是无效方提出无效理由论述并附带证据,欧盟专利局收到无效请求后,会要求权利人在两个月的期限内进行答辩。接着,欧盟专利局会基于本轮的论述及证据做出是否无效的决定或决定再进行一轮论述和举证。整体费用不高,流程资料简单。以下是欧盟外观无效的大致流程:
1、向EUIPO提交无效申请
提交后1个月,EUIPO告知是否符合无效程序
2、若符合无效程序
EUIPO将通知被异议方,并要求对方提出证据并答复
(1)如被异议方两个月内不作答复,则进入最终裁决,该外观无效;
(2)如被异议方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则我方需在两个月内进一步答复:
*如对方败诉,很大几率会提出上诉
3、总耗时:约4-6个月
4、无效标准:
(1)独特性:我方与被异议方设计是否为同一设计者;外观设计的产品特性(用途); 能够区分争议专利设计的人所需要具备的专业水平; 等等
(2)新颖性:在申请日之前,该外观设计尚不为公众所知;需提供在欧盟外观申请日前12个月的证据。
相反的,如果收到欧盟外观无效的通知,作为被异议方也不要慌,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产品和市场,主要程序不会改变,无效的焦点同样集中在基于所述无效基础进行论证。
无论处于何种角色,做好专利市场布局是最周全的考虑,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战略研讨,针对专利制度产生的漏洞做好应对策略及措施。
(1) 所提供的视图不适合复制,不能够清楚地表达寻求保护的对象;
(2) 视图名称不对应;
(3) 申请人为在欧盟地区无营业场所的公司或在欧盟地区无住址的自然人,且没有指定代理人;
(4) 费用缴纳不足;
(5) 产品名称有误;
即使是涉及实质性内容,也是针对该外观专利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是否构成了外观设计?提交的资料是否呈现了产品的整体和部分?从审查内容方面,欧盟外观设计的注册要求并没有针对外观设计新颖性和独创性进行的审查,即注册的欧盟共同体外观设计,不一定是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的。即当正确指明了产品名称、缴纳了申请和公布费用、提供了合适的视图、按照要求指定了代理人,欧盟外观设计可以很快获得注册,注册流程简单快捷。
因此,当得知有人事先注册了相似或相同产品的欧盟外观设计专利,或以此为基础进行投诉时,我们即便没有在欧盟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也可以从新颖性和独创性方面提出欧盟外观无效。
欧盟外观设计无效的主要程序是无效方提出无效理由论述并附带证据,欧盟专利局收到无效请求后,会要求权利人在两个月的期限内进行答辩。接着,欧盟专利局会基于本轮的论述及证据做出是否无效的决定或决定再进行一轮论述和举证。整体费用不高,流程资料简单。以下是欧盟外观无效的大致流程:
1、向EUIPO提交无效申请
提交后1个月,EUIPO告知是否符合无效程序
2、若符合无效程序
EUIPO将通知被异议方,并要求对方提出证据并答复
(1)如被异议方两个月内不作答复,则进入最终裁决,该外观无效;
(2)如被异议方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则我方需在两个月内进一步答复:
*如对方败诉,很大几率会提出上诉
3、总耗时:约4-6个月
4、无效标准:
(1)独特性:我方与被异议方设计是否为同一设计者;外观设计的产品特性(用途); 能够区分争议专利设计的人所需要具备的专业水平; 等等
(2)新颖性:在申请日之前,该外观设计尚不为公众所知;需提供在欧盟外观申请日前12个月的证据。
相反的,如果收到欧盟外观无效的通知,作为被异议方也不要慌,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产品和市场,主要程序不会改变,无效的焦点同样集中在基于所述无效基础进行论证。
无论处于何种角色,做好专利市场布局是最周全的考虑,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战略研讨,针对专利制度产生的漏洞做好应对策略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