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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江苏汇鸿集团中锦控股、青岛友林木业诈骗敲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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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合伙诈骗、虚假诉讼、敲诈企业、非法所得巨额财产。南京中院在接到山东公安局已经刑事立案提示后仍违规拍卖被害企业资产
2014年6月江苏汇鸿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汇鸿公司)与青岛友林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友林公司)合作经营进口木材,由友林公司负责将“赞比西”轮的719车木材自日照市岚桥港转运到日照市华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大公司)货场存放。友林公司在将木材向华大公司运输过程中,将其中300车木材(价值18933102元)盗取变卖他人,赃款私分。
在木材已被友林公司盗卖后,汇鸿公司工作人员黄立新以家中有事为由,伙同友林公司到华大公司,以承诺木材会在华大公司出具收到全部货物的《商品入库单》后会继续将全部剩余木材运抵华大公司货场为幌子,骗取华大公司的信任,后华大公司在收到全部货物的《商品入库单》中签章。2015年汇鸿公司以入库单作为证据,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华大公司(物品存储)与友林公司(物品运输)共同赔偿汇鸿公司18933102元。
一、汇鸿公司与友林公司合伙诈骗华大公司。
“赞比西”轮2014年6月27日至7月11日卸船总车数为719车,分批运到华大公司货场419车(每车都有华大发货单,盖华大警卫室章),另外300车(12867根货值1893万)被运输方友林公司盗卖。
2014年7月12日,青岛友林公司指派员工梁方林、王涛、赵义协同汇鸿中锦公司员工黄立新、宋纲,编造“黄立新因家中有事急于回南京,顺便捎带材料交差,后续货物会继续入库”的谎言,骗取我公司工作人员在日期为2014年6月27日、入库数量为29283根原木的汇鸿中锦公司《商品入库单》上加盖我公司合同专用章,此时我公司尚未收到全部货物,更不知300车(12906根,案值18933102元)木材已被青岛友林公司盗卖给高金奎、孙鹏、黄金溪等32个客户的事实。
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江苏高院枉法判决、执行。
华大公司发现友林公司盗卖木材并骗取《商品入库单》后,随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12月3日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对“该诈骗案”立案侦查。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已还原了事实真相,并向南京中院发出关于已立案的通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江苏高院采取地方保护行为,置事实于不顾,盲目采信华大公司被骗后签署的《商品入库单》,判令华大公司承担赔偿义务,查封华大公司土地近300亩(价值1亿元)。对山东公安局发出的该案已经刑事立案于不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华大公司迫于土地被拍卖的压力,于2020年8月12日支付了本案的执行款1881万余元。
三、友林公司与汇鸿公司以诈骗手段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
(一)友林公司获取521万元非法利益。
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在“赞比西”轮中,有719车木材,其中419车系按照正常程序,有友林公司向汇鸿公司汇款后,取得放货指令,由友林公司进行销售。除此之外,友林公司向汇鸿公司支付1072万元,加之货场中剩余的2000根木材,价值300万元,共计1372万元,与汇鸿公司起诉的1893万元只差521万元,即,友林公司尚欠汇鸿公司521万元。汇鸿公司与华大公司、友林公司民事案件中,华大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向汇鸿公司支付1881万元之后,友林公司对汇鸿公司的欠款偿还完毕,即,友林公司取得了521万元的非法利益。
(二)汇鸿公司获取1360万元非法利益。
如前所述,华大公司向汇鸿公司支付1881万元之后,其不但追回了友林公司拖欠他们的木材款521万元,更取得了1360万元的非法利益。
综上,友林公司与汇鸿公司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四、汇鸿公司以相同手段实施诈骗并非个案。
本案被害单位在与汇鸿公司民事诉讼过程中了解到,汇鸿公司以本案相同手段实施诈骗,并非个案: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公司就是被害单位之一。
被害单位了解到, 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兴公司)系汇鸿公司在日照选择的一家仓储企业,亦系在未将全部木材运至中兴公司货场时,汇鸿公司采取相同的手段,骗取中兴公司出具收到全部货物的《入库单》,并以此入库单将中兴公司起诉,要求赔偿5000余万元(中兴公司被起诉的事实在汇鸿公司起诉华大公司、友林公司的判决书中有记载)。中兴公司因内部调整没有主事人员,暂未就其被诈骗事实报案。
被害单位还了解到,类似本案被害单位和中兴公司的案件还有多起,被害单位在了解到更多细节后提交司法机关。
由此,汇鸿公司与友林公司串谋,通过“骗取仓储公司出具收到全部货物的《商品入库单》”提起诉讼的诈骗手段,实施诈骗犯罪,应有更多事实证明其系惯犯,应予严惩。
五、此案是汇鸿公司和友林公司精心设计的诈骗和敲诈事件。
我公司因本案已经被困扰6年多,现直接损失已高达1890万元。如长时间不能解决,会将我公司拖入困境,甚至经营难以为继。如发生最坏状况,直接间接影响数百家商户上万人的就业。就江苏汇鸿公司虚假诉讼、友林公司盗卖国有资产、诈骗手段、南京中院地方保护违规判决和枉顾刑事案件在先而违法执行等行为,受害者华大公司强烈请求国家相关单位予以调查取证,对上述人员盗取侵占国有资产、对相关权利单位的利益输送予以坚决打击,伸张正义和公道。
日照市华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实名举报人:郑益峰
电话:15263375005
2020年9月23日


1楼2020-09-24 19: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