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不低于500万元,产权质押典当业务不低于1000万元。
(2)经营住宅。新成立的当铺和分店营业场所距离现有当铺超过1公里,应尽可能选择。面积应超过60平方米;租赁或使用期限应在3年以上,原则上不得在一年内开业。更改营业地点。公司地址名称应与租赁证明一致,并在公安机关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据。
(3)股权结构。不少于2名具有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法人股份应相对控制,法人股权占全部股份的1/2以上,或者大股东为法人股东,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全部股份;自然人不能成为控股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法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