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95号建议的答复
杨连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赤峰至大板动车铁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赤峰至大板既有铁路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出资建设的单线、内燃企业货运铁路,设计标准不能满足开行动车组条件,。开行赤峰至大板间动车组需对赤峰至大板既有线进行扩能改造,或者新建区间快速客运铁路。
原铁道部时期客运专线建设资金主要由国家出资,地方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2013年以来,随着国家铁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明确非国家干线铁路均由地方主导建设,即使干线铁路国家铁路集团也在不断加大地方出资比例。以赤峰至喀左高铁为例,项目建设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0%(其余30%采用银行贷款),地方出资总比例达到70%,征拆费用全部由赤峰市负担,自治区及赤峰市出资压力较大,铁路建成后还需按股比承担的运营亏损。为筹集全区铁路建设资金,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7]82号),明确客运专线等干线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费由盟市负责,项目工程资本金由盟市和自治区按比例分担。
下一步,将建议地方政府深入研究赤峰至大板区间利用既有线改造、或新建线路开行动车组建设方案,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渠道和建设时机等。我委根据进展情况将项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划,我委在规划布局和项目审批上给予大力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