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楼主,我想问一下,我爸的情况是跟你爸差不多的,入职时间不长上班途中发生了工伤,因为公司买了保险想走保险(当时自己也不知道这算是工伤),后面保险说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后赔付不了的部分保险才补充,公司才来给我申请工伤认定,现在工伤认定和劳动鉴定也搞定了,因为工伤认定已经超过30天了而且是事后才补缴的社保,社保局那边什么都不赔全由公司负责,现在公司要我爸全部资料原件寄给他,先走保险后面才赔钱,但是这个保险也是出事后才报我爸的资料上去的只能走通融渠道不一定赔,所以我还不是很敢把原件都寄过去了,如果我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不是需要什么医疗发票原件的啊?我怕寄过去后面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