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时间没进亿联银行吧了,今天碰巧进来看到很多储户回复我以前的帖子进行质疑,翻了一通才知道原来银行发行的存款产品有不合规啦!如果按照亿联银行打算出台的方案,的确有借故故意收割储户之嫌。自己发的储蓄产品,与银监会出台规定不符,错不在储户,合理的解决办法应该是存量产品按照原合同执行。如果银监会要求必须现在就“合规”,那合理的变通方案应该是让储户自愿选择是否提前支取,如果提前支取可以享受到期支取利率,也就是五年到期时候的最高利率,按照实际存储天数计算。如果选择不提前支取,则需存满期,中途支取利率按照活期。因为错不在储户,为中途变更合同买单的应该是银行而不应该是储户,用损害储户利益来达到合规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现在就按到期最高利率结算出清,起码显示出银行方面的诚意,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并且从长远看银行在利率上并不吃亏,毕竟后面还好几年呢,全部到期银行支付利息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