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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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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2-17 10:46回复
    (《魏志、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  
    《语译》
    前陈留太守枣袛,本性忠厚而有才能。当初和我一道起兵讨伐董卓,又跟我一起征战。以后,袁绍在冀州时,也寻求枣袛,想得到他。但他却紧紧地依附於我,我让他做东阿县令。吕布叛乱时,兖州各县均叛乱,只有范县、东阿完好,这是枣袛带兵守城的缘故。后来,我大军缺粮,得到东阿支援,这也是枣袛的功劳。直到打败了黄巾军,定都许昌,从黄巾军那里得到了农具和耕牛,应当兴立屯田。当时,议论的人都说,应当按牛收粮,佃户缴租的办法已经确定下来,实行后,枣袛认为,如果按租用官牛的头数交租粮,大丰收也不能增收粮食,遇有水、旱灾害时,则要减免交租,这样对国家没有什麼好处,他反覆来说,我还是认为应当按旧法办,大丰收也不可更改。枣袛仍坚持他的想法,我不知道采用哪种办法好,便让他和尚书令荀彧商议这件事。当时,已故军祭酒侯声说:「按照租用官牛的头数收租税,对官田实行这个办法,是为官田著想,对官方有好处,而对种田人没有好处。」侯声持这种说法,使荀彧也犹豫起来。枣袛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按照地的想法又来申述,坚持按产量分成的屯田办法收租,我才同意他的意见,并任命他为屯田都尉,实施屯田的事情。屯田的当年就获得大丰收,后才因此而扩大了屯田,满足了军粮的供应,消灭了各个叛逆势力,平定了天下,振兴王室。枣袛见此功劳。不幸的是枣袛早死,追赠为郡太守,还是和他的功劳不相符。现在重新考虑这件事,枣袛应得到封赐,延留至今,这是我的过失。枣袛的儿子处中应加封爵,以祭祀枣袛不朽的事迹。
    败军抵罪令
    《原文》
    《司马法》:「将军死绥」。故赵括之母,乞不坐括。是古之将者,军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内也,自命将征行,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
    (《魏志》‧武帝纪《文馆词林》卷六九五)  
    《语译》
    《司马兵法》说:「领兵的人如果要临阵退却,就要处於死刑。」所以赵括的母亲请求不要因赵括打败仗而处罚她。这是因为古代将领在外打了败仗,在家的亲属都要因此而治罪的原因。自从命令将士出征以来,只赏有功的,而不惩罚有罪的,这不合乎国法。现在的命令是各位将领出征时,如果打了败仗,都要抵罪,造成损失的人免除官爵。
    论吏士行能令
    《原文》
    议者或以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所谓「可以适道,未可与权」者也。管仲曰:「使贤者食于能则上遵,斗士食于功则卒轻于死,二者设于国则天下治。」未能无能之人,不斗之士,并受禄赏,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论者之言,一似管窥虎欤!
    (《魏志‧武帝纪》注引《魏书》,《文馆词林》六九五「所谓」句下有「者也」字,据补。又篇末「欤」坐「矣」。)  
    《语译》
    有人议论认为:在军官中有人虽然有战功和战斗能力,但是按其德来讲还不能任郡国长官的,这就是所说的「只可以使他们走正常的路,而不可以使他们通权达变。」管仲说:「使贤能的人凭著他们的才能得到俸禄,统治者就能受到尊敬,战士凭战功获得奖赏,士兵作战就不怕死,国家施行这两条,天下就能治理的好。」没有听说无才能的人和不作战的战士,都一样得到爵禄和奖赏,而可以兴国的。所以贤明的君主,不任用没有功劳的臣子;不奖赏不作战的士兵;国家太平时崇尚德行,战乱时奖赏有功劳、有才能的人。上面的这些议论,实在像从竹管里看老虎啊。
    求言令
    《原文》
    夫治世御众,建立辅弼,诚在面后,《诗》称「听用我谋,庶无大悔」,斯实君臣恳恳之求也。吾充重任,每惧失中,频年以来,不闻嘉谋,岂吾开延不勤之咎邪?自今以后,诸掾属治中、别驾,常以月旦各言其失,武将览焉。
    


    3楼2010-02-1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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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发帖之际,祝大家新年快乐!


      13楼2010-02-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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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0-02-1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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