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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出炉!新增六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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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央美新增修复学院2021央美新增修复学院,考试专业是艺术品保护与修复,招生名额为20人
2、央美今年仅能报考一个专业!2021央美仅能报考一个专业,而去年则可以报多个专业!
3、央美城市设计学院今年招生人数减少20人!
作为央美招生最多的学院,城市设计学院相比于往年招生减少20人!今年的招生名额为280人!
4、造型学院专业招生人数有小幅变化2021年造型专业缩减了11人,招生人数为90人,而2020年为101人。
5、央美今年新增初试科目!2021年央美除理论类专业之外,其余专业全部进行初试考试,城市设计学院初试新增:手绘表达,造型学院初试为:综合绘画,艺术设计:综合设计基础、修复学院:综合绘画,请考生具体注意。
6、央美的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扩招150人!中央美术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地点在上海校区。今年招生300人,去年则招生150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中央美术学院根据办学宗旨、学科专业建设重点以及教学资源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无预留计划,2021年度招生计划如下:

注1:造型学科包含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壁画系,学生第一年在造型学科基础部学习。
注2:城市设计学院在燕郊校区。
注3:中央美术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地点在上海校区。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考生必须按艺术类报名参加高考;部队现役军人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后符合前述条件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高校招生考试资格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 在我校专业考试作弊且停考期未满三年者。
第十二条 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报考我校,但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
第五章 考试
第十四条 按照我校校考与省统考的科类对应要求,各专业考生在省统考合格(本科)的基础上参加校考。
第十五条 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和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考试分为线上初试和现场复试两个环节。
(一)线上初试科目、初试日期、初试时间及要求如下:

★所有专业考试均应使用学校提供的考试用纸规范答卷,不得使用油画颜料。
★线上初试成绩仅作为考生进入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复试。
★线上初试合格考生须关注学校官网并根据通知登录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复试。
(二)现场复试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各专业复试科目、复试时间及要求如下:

★所有专业考试均应使用学校提供的考试用纸规范答卷,不得使用油画颜料。
第十六条 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仅设置线上考试。

第十七条 线上考试用纸由学校在考前一周内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考试用纸后不得提前拆封,须开考前在视频监控下启封。考前会发布详细的线上考试要求,请考生关注学校官网,按照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第十八条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一)成绩查询方式: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二)我校专业校考复试合格人数不超过上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省统考成绩未达到本科合格线者校考成绩无效(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
第十九条 考生文化课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二)考生须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信息,特别是“既往病史”一栏。我校新生入学复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的高考体检信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按照我校录取规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中央美术学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所有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艺术品保护与修复复试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楼2020-12-24 12: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