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猜测:顶层或许已经正在默默无闻着手组团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规范相关意见,或许有一天突然宣布实施,附件增加《行政执法人员专项登记表》,登记条件是重点,当然意见中已有大致的描述。
二、为什么要绕开“参公”呢?按照改革意见执法队伍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局对合一,《参公登记办法》要求法律法规授权,这就矛盾了,已经要求以主管局名义执法为何还多此一举授权执法机构以自己名义执法呢?
这么看来各地推动执法机构参公也只是权益之计,现行政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套改公务员、参公人员方可纳入,实际上各地新审批参公执法队伍几乎没有,说明全国已经停止审批,已经参公登记的可以套改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这在于保障已经参公执法人员的权益。
三、执法队伍事业编制执法人员老人怎么办?从改革意见解读枞阳设计之初并无将事业性质执法队伍统一纳入参公之意,而是在强调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登记条件就至关重要了,既要保障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又要保障执法队伍人员稳定,老人考试考核登记是必然的。
四、行政执法队伍新人入口怎么办?“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政策衔接才是执法队伍下半场改革推进的重中之重。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入口统一纳入省以上公务员考试也是必然的,符合意见打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必然要求。
闲来无事,一家之言,抛砖引玉,欢迎拍砖探讨。
二、为什么要绕开“参公”呢?按照改革意见执法队伍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局对合一,《参公登记办法》要求法律法规授权,这就矛盾了,已经要求以主管局名义执法为何还多此一举授权执法机构以自己名义执法呢?
这么看来各地推动执法机构参公也只是权益之计,现行政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套改公务员、参公人员方可纳入,实际上各地新审批参公执法队伍几乎没有,说明全国已经停止审批,已经参公登记的可以套改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这在于保障已经参公执法人员的权益。
三、执法队伍事业编制执法人员老人怎么办?从改革意见解读枞阳设计之初并无将事业性质执法队伍统一纳入参公之意,而是在强调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登记条件就至关重要了,既要保障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又要保障执法队伍人员稳定,老人考试考核登记是必然的。
四、行政执法队伍新人入口怎么办?“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政策衔接才是执法队伍下半场改革推进的重中之重。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入口统一纳入省以上公务员考试也是必然的,符合意见打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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