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11月提出辞职,项目经理和公司人力部都不接收,人力部长说我可以先回家,但是手续不能办理,我就先回家了,12月在公司内部流程网发了个辞职流程,项目经理同意并让财务报公司人力部,我也一直没去公司办理手续,3月份因为要考试需要毕业证,向公司要到毕业证邮寄给我,同时问是否可以办理离职,人力部长说公司还没同意我离职。直到7月份,公司人力给我发了电子版的离职协议书,我签完字邮寄过去。8月说可以办离职了,但是要我补1-7月份的社保,说是我没有在职,公司不应该出这部分钱,如果不给钱就不给我东西,档案、社保等,我组的时候还有8000多工资没有发,现在公司说直接抵社保,让我再补剩下5000,我应该怎么办,我觉得我不应该全部出这部分钱,但是和公司人力说,他们又不管,只让我交钱,我们是二级公司,人事关系都在二级公司保存。现在不知道该不该补这部分钱,协商是没有结果了,要么就是我补钱,要么就是要提出仲裁,但是不知道仲裁完会怎么样,那样肯定和公司会闹僵,倒时候又担心他们不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因为社保还要一地转移,转移需要公司出具资料,怕他们不配合,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