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的突出表现是将防御重心转移到沿边重点军镇的布防和建设上,由此造成边疆区域防御重心和中心在整体上向边境转移。这是一种新的发展道路。其主要内容包括:
(1)由重将或总兵长期驻防沿边军镇。洪武时期沿边防御主要由行都司、都司分区负责,总兵官等虽有驻守,多是执行具体任务,时间不长即行诏回。永乐以后,总兵、都督等官开始长期驻守边镇,边境驻防的地位明显改变。据《明太宗实录》等记载,总兵官何福在建文四年(1402)到永乐五年(1407)镇守宁夏;总兵官陈懋在永乐十二年(1414)以后长期镇守宁夏,直到永乐朝结束;总兵官郑亨从永乐元年(1403)到宣德九年(1434),先后镇守宣府、大同十四五年,其中以总兵官身份镇守大同十多年;而都督总兵官宋晟,“凡四镇凉州,前后二十余年,威信著绝域”。都督总兵官费在永乐十二年(1414)后镇守甘肃,直到宣宗即位才还京。到永乐十二年(1414),宁夏、甘肃、大同、宣府和辽东五镇已经都以总兵官镇守,标志着沿边军事重镇向总兵官镇守制度的总体转变。
(2)镇守都督或总兵官职权转变。镇守都督或总兵官不仅是边境重镇的最高统领,而且节制都司或行都司。《明太宗实录》记载,何福镇守宁夏时,曾一度节制陕西都司、行都司,山西都司、行都司,河南都司;宋琥镇守甘肃时,曾一度节制陕西都司及行都司;吴高镇守大同时,节制山西行都司诸卫;朱荣镇守大同时,节制山西都司、行都司;刘贞、孟善、刘江镇守辽东时,节制都司属卫军马等。这种情况表明,边疆防御重心和指挥管理中心总体上开始向边境沿线的军事重镇转移。
(3)行都司、都司地位下降,王国节制以及参与区域军事防卫的力量削弱。永乐朝及其以后,几乎看不到诸王节制驻军御边的例子,只有诸护卫军被征调的史实。地方行都司、都司虽然存在,但都无例外地受制于总兵官等的节制,从而失去独立负责防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