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伍义兵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伍义兵为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德璋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李德璋辞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飞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何飞辞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2月24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伍义兵为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德璋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李德璋辞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飞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何飞辞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